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
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冶金工贸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大力培育安全文化,让“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更深更实更细,切实落实到基层一线、社会末梢,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冯晓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赵 强 区政府办正科级干部
姚林云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宋 宁 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
田江涛 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继亮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
杨树海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于晋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申运马 区民营经济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冶金工贸一股,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于晋涛兼任。负责全区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了解掌握全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矛盾问题,组织开展区级督导检查,及时收集、汇总、通报有关信息。
三、主要内容
(一)集中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区局《关于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城应急发〔2023〕69号)文件要求,在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企业自查阶段的基础上,推动重大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为坚决杜绝问题反复、隐患“回潮”,因此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二)集中排查整治煤气(天然气)安全风险。彻底整治煤气(天然气)管网未按规范要求安装隔断或吹扫装置,煤气区域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和报警装置等隐患问题。对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对涉及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在煤气设施运行、煤气区域人员较集中、以及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值班室、操作室等地方开展一轮起底式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煤气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煤气设施运行记录,大修、中修及重大故障检修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以及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必须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和安全警示标志;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是否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带煤气作业时要进行安全确认和交底,现场设置专职人员进行安全监护;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三)集中排查整治熔融金属吊运安全风险。继续加大对安全附件检查与检测、重要设施设备、煤气制备储存、安全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企业要严格落实《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会议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必须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盛装高温熔融金属的铁水包出现严重焊缝开裂、破损、衬砖损坏、包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严禁使用。厂内高温熔融金属运输要设置专用运输通道,运输车辆应按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测。
(四)集中排查整治危险作业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酒制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酱油、醋酿造、印染等,涉及CO、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易积聚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重点企业,全面整治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未进行安全条件确认擅自进入有限空间,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等隐患问题;突出用电、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加强对配电室、变压器室及电缆沟、电气设备设施、供电系统(线路)等进行排查,排除是否有积水,是否存在漏电等隐患,并及时清理修复,确保用电安全;高处作业必须进行审批,经批准后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作业;遇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要坚决停止高空作业。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和突出风险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聘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五)集中排查整治粉尘涉爆区域安全风险。排查粉尘涉爆企业21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是否全部“清零”,重点排查企业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对企业除尘系统和作业场所粉尘清理、排放、收集、处置等环节存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督促涉爆粉尘企业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经常性自查自纠,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企业要严格落实《粉尘涉爆安全规程》,进一步规范除尘系统和作业场所粉尘清理、收集、处置等工作;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严禁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得互联互通;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及时规范清扫;金属粉尘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要落实防水防潮、通风、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六)集中排查整治汛期安全风险。突出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部位落实防水防潮防爆措施。对涉及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及遇水反应有发生爆炸、燃烧及中毒危险物质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要逐一排查并作为防汛重点部位进行管理;厂房破损漏雨或雨水易倒灌进入的,企业必须提前加固厂区周边堤坝等防水设施,严防雨水灌入车间并在炉基、操作平台等处积聚,确保相关作业场所和铁水包、钢水包、渣罐等相关设施设备干燥;发生严重险情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排查能源介质管网,严防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事故。加强对各种能源介质管网尤其是管道支架的巡视检查,高度关注敷设较低和埋地敷设的管道,发生险情时,应及时切断介质;严格落实工业企业涉煤气作业的有关规定,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涉煤气作业;突出临山、临边等重点地段巡查。防内涝、防雷击、防触电、防老旧厂房垮塌、防墙体倒塌、防危险物料被淹流失、防次生灾害;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处置,遇险情及时停产撤人。结合汛期雨季高温特点,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配齐装备物资,严防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在“治本”上下更大功夫,常抓严抓狠抓细节,坚持“严”字当头,切实保障汛期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措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31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属地督促检查、区级督导抽查同步开展、一体推进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
1.各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专项行动专班。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在全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制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2.各企业要对本企业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开展1次全面自查自改,厂矿(车间)要开展日检日查、立查立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深入现场开展1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开展2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主体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至少开展1轮全覆盖安全检查,主体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至少深入下属企业开展1次安全检查指导工作。
3.各企业要建立“三清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每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二)属地部门督促检查。
1.区应急局、各相关单位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省、市会议安排部署以及本方案要求,制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和督查检查重点内容。
2.区应急局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组织检查组深入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分管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五、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区应急局相关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并分别建立“三情况”“两清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执法情况,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清单、典型案例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集中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责任追究机制。工作专班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对推进落实不力、工作敷衍应付的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应急局、各相关部门、企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抓好本地区、本行业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坚持统筹推进,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坚持细处着手,细化分解目标任务;严字当头,强化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执法。区应急局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件、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曝光。
(三)落实保障措施。区应急局对集中排查整治中工作不认真、协调不到位、调度不及时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刻意回避隐瞒事故隐患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问题突出地区和行业领域“指名道姓”通报,对典型违法违规企业公开曝光,对典型事故挂牌督办,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联 系 人: 郝广利 陈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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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