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大队,南村镇应急管理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冶金工贸企业:
现将《晋城市城区冶金制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全区冶金制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
2021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为扎实推动集中攻坚工作持续深化,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强化源头治理,完善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实现“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贯穿于安全监管工作全过程。
2.严格落实《全区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制定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检查“一张表”,将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
(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全区冶金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和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书》。
2.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3.督促指导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高风险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三)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开展配套危化装置集中整治。南村镇应急管理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对本辖区现有的重大危险源和配套危化装置进行深入排查、认真辨识、科学评估,依据风险科学谋划实在管用的防控措施,真正解决企业风险管控存在的基础性、源头性、制度性突出问题。2021年底前,全区配套的焦化、空分、制酸等生产装置和煤气储存设施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和安全验收评价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措施达标率达到100%。
2.开展易燃易爆气体和煤气安全专项整治。对未规范设置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可靠切断、放散和泄爆装置的,一律停止使用。2021年底前,全区机械、建材行业使用煤气、天然气、氧气、丙烷、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企业,风险隐患整改达标率达到100%;冶金、有色、机械铸造企业煤气检测报警信号传输信息化、通风装置连锁智能化、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达标率达到100%。
3.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家“会诊”检查。以木器(板材)厂、饲料和铝镁制品加工企业为重点,聘请行业内懂工艺的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帮助企业排查隐患、治理隐患,规范统一隐患整改的标准要求,指导企业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重大隐患,切实解决企业不知道“查什么怎么查”“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2021年底前,木器(板材)厂、饲料和铝镁制品加工等粉尘涉爆企业要全部消除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等重大隐患。
(四)开展专项执法推动隐患整改落地落实
1.开展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执法。以钢铁企业8项、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7项、现场作业人数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6项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为主要内容,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和现场作业人数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逐企逐项逐设备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特别要紧盯企业隐患整改落实环节,对自查自改走过场、隐患问题逾期整改不到位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2.开展建材企业隐患整改“回头看”。各级监管部门要重点对涉及煤粉制备工艺,未在煤磨进出口设置温度监测装置,未在煤粉仓、除尘器上设置温度和CO超限监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的企业,要有效运用停产整顿、“黑名单”、约谈曝光等手段,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强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出现“屡改屡犯、屡犯屡改”现象,有效巩固建材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成果。
3.扎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南村镇应急管理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本地区、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大排查、大起底,做到应排尽排。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要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企业隐患排查责任、检查频次、检查方式、检查清单等,对照检查清单,逐项逐设备进行检查,强化问题整改和隐患消除,确保检查要点、排查治理全面、系统、无遗漏,并对自查自改情况如实记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单位要把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各企业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特点制定集中攻坚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每一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切实把“马上办”"钉钉子”精神和“严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贯穿集中攻坚全过程,定期分析集中攻坚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集中攻坚真正取得实效。
(二)强化服务督导,紧盯隐患整改
各级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专家会商工作机制等多种方式,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一线进行精准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攻克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指导企业排查治理隐患,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坚决防止措施落实不到位演变为安全隐患。各级各企业要在深入排查整治存量隐患和增量隐患上下功夫,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治理责任,坚决防止隐患整治不到位演变为事故。
(三)严格监管执法,很抓责任落实.
各级要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执法,对涉及易燃易爆气体、爆炸性粉尘、配套危化装置等高风险企业,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内容及方式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行为“利剑高悬”,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的问题。要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要加大事故企业整改措施落实的跟踪督导力度,对每一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都要“刨根问底”,对未落实的要从严问责,真正发挥事故调查处理的“杀威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