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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23 发布机构: 城区应急局

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直属各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城安办〔2024〕44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股室、直属各单位、相关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的政治责任。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研判、提前部署,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层层压实、措施到边到角,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4年9月5日前)。结合实际,各股室要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

(二)排查整治(2024年9月30日前)。各业务股室牵头对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深入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整治成效。

(三)回查提升(2024年10月10日前)。对发现和查出的隐患问题组织进行“回头看”,确保全面整改完成,同时研究安全隐患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从根源上消除隐患。

三、工作内容

节假日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各股室、直属各单位、相关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任务分工,制定“两节”期间升级管控措施,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

牵头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一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危化企业要组织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重点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

二要升级安全管控措施。要深刻汲取晋丰煤化工“5·18”液氨泄漏事故教训,根据市应急局相关工作要求,从9月15日至10月7日采取以下5项升级管控措施:

1.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离开晋城,每日至少有一人在岗值守。主要负责人确需离晋的,必须向区应急局报备。

2.节前和节假日期间,企业及其主体集团公司要分别对老旧装置(设备)、重大危险源、压缩机等高风险装置设备开展重点排查,确保装置设备安全运行。

3.各企业不得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等八大特殊作业;特殊情形确需开展的,一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严格升级管理,并向区应急局报备。

4.各危化生产企业非紧急情况,不得进行开停车。

5.对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装置设备,严禁开展带压堵漏、带压开孔等危险作业。其他风险较低的检维修作业原则上暂缓开展,确需开展的,必须提前向区应急局报备,企业负责人要现场带班,确保安全。

三要突出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重大危险源三类包保责任人要对照安全职责,做好日常安全管理,严密防控中毒、着火等安全风险。

(二)矿山方面

牵头股室: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

一是强化专家体检。聘请专家开展矿山安全体检,充分运用体检成果,采取“一矿一档,一矿一策”,划分风险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逐一研究,分类施策。二是严格驻矿盯守。“两节”期间,煤矿安全监管专员要进驻所监管煤矿,除按正常履职要求深入井下检查外,督促企业开展一次全矿井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严查“三违”行为。一要强化瓦斯、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强现场安全管控,坚决防范灾害性事故发生紧盯启封密闭、岩巷揭煤、搬家倒面、巷道贯通、清理煤仓、强制放顶、启动老空水疏放、动火等危险作业,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三要对煤矿应急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煤矿企业主要领导安全履职和重要关键岗位值班值守,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主要负责人不得离开晋城,主体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得同时离开晋城。四要全面掌握节日期间辖区非煤矿山生产运行状态,精准研判正常生产建设、临时停产停建、长期停产停建等各类矿山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在驻矿盯守期间不定时参加煤矿日常工作会议,深入煤矿职能科室、基层队组详细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动态,督促监管煤矿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安全设施设计等要求组织生产建设,做好现场安全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三)冶金工贸方面

牵头股室: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股

一是严格作业审批制度。“两节”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确需进行危险作业的,必须严格落实相关审批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全部在岗现场带班,设专职监护人全程安全监护,坚决执行“未批准不作业、无安全措施不作业、无应急措施和应急装备不作业、未安全交底不作业、未安全培训不作业”。

二是加强重点部位排查。节前和节假日期间,企业要对高炉、转炉、冲天炉、中频炉、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煤气柜等重点设备设施进行重点排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对易发生中毒、窒息等危害的有限空间实行挂牌上锁。

三是加强危险气体检测。煤气(天然气)作业区域、涉及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大对气体的安全检测监控,每天的气体安全检测监控记录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坚决防止气体泄露、中毒、窒息、爆炸等情况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治站位。“两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增加,当前又正值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旺季,安全风险叠加增大,安全生产任务艰巨,抓好这一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既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又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全局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严格落实“十抓安全”总体要求,扎实抓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业务股室要精准掌握企业生产、停产、复产和值班值守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督促企业节前完成一次全面排查,要求企业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四个严禁”,即严禁进行开停车、新建装置试生产,严禁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确需进行的,必须升级管理),严禁进行重大工艺和设备调整、变更、改造,严禁大幅调整生产负荷。

(三)加强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出现脱岗缺岗现象,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有效应对。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在企值守,要严格信息报告,事故灾害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物资配备,确保发生事故灾害后能够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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