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7月10日14时至7月11日14时,全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出现大暴雨,平均降雨量134.7mm,造成严重灾情。7月11日18时,市水务局、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未来24小时,发生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的风险高,根据《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晋城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精神,区防指决定,自7月11日22时启动晋城市城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镇(办)、各部门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对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和预报。强降雨期间气象部门按照气象应急预案的规定加密预报频次。
2、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库、淤地坝、河道的巡查,要有人员24小时值守,要派出专家赴重点水库、淤地坝、河道检查指导。在建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区域、居住场所的隐患排查,遇有险情,及时指导施工一线人员进行撤避。加强山洪灾害监测,密切关注受山洪灾害威胁区的降雨情况,强降雨期间要加密报送频次,及时预警。
3、各镇(办)要通知辖区内受洪水和地质灾害威胁的工矿企业和有关施工单位,注意加强防范,及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组织对危房、危窑、危墙、危建、挡土墙等进行排查,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及时做好转移和安置工作。
4、住建、自然资源、交通、应急、教育、文旅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晋城市城区消防救援支队要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5、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和了解雨情、汛情、险情、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防汛指令的迅速落实。
6、响应期间各镇(办)每日7:40时要及时向区防办报送汛情、险情、灾情,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值班电话:3099456 值班传真:3099055
电子邮箱:cqaj2006@163.com
晋城市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