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应急管理局

晋城市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晋城市城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06 发布机构: 城区应急局

南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71014时至71114时,全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出现大暴雨,平均降雨量134.7mm,造成严重灾情。71118时,市水务局、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未来24小时,发生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的风险高,根据《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晋城市防汛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精神,区防指决定,71122时启动晋城市城区防汛级应急响应,请各镇(办)、各部门按照防汛应急响应的要求对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和预报强降雨期间气象部门按照气象应急预案的规定加密预报频次。

2、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库、淤地坝、河道的巡查,要有人员24小时值守要派出专家赴重点水库、淤地坝、河道检查指导。在建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区域、居住场所的隐患排查,遇有险情,及时指导施工一线人员进行撤避。加强山洪灾害监测,密切关注受山洪灾害威胁区的降雨情况,强降雨期间要加密报送频次,及时预警。

  3镇(办)要通知辖区内受洪水和地质灾害威胁的工矿企业和有关施工单位,注意加强防范,及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组织对危房、危窑、危墙、危建、挡土墙等进行排查,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及时做好转移和安置工作。

4、住建自然资源交通、应急、教育、文旅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晋城市城区消防救援支队要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5、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和了解雨情、汛情、险情、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防汛指令的迅速落实。

6、响应期间各镇(办)每日7:40时要及时向防办报送汛情、险情、灾情,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值班电话:3099456  值班传真:3099055  

电子邮箱:cqaj2006@163.com

  

  

晋城市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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