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点
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以巩固深化“1+7+2”工作举措,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建强专业队伍、提高处置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和救援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防控责任
(一)强化使命担当。充分认清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政治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胸怀“国之大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持高起点谋划,超常规应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责任单位:城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
(二)明晰职责任务。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压实第一责任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建立健全乡镇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火灾预防,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严格落实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在林牧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公安、民政、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能源、电力等成员单位配合)
二、健全运行机制,提升防灭一体效能
(三)畅通体制机制。结合省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印发的相关工作机制、规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本级指挥部工作规则、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努力健全完善上下对应、统一指挥、部门协同、区域联防、高效顺畅的指挥机制。(责任单位:城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四)强化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各成员单位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衔接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应急、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深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火灾风险
(五)提高全民意识。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教育手段,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做好精准宣传,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积极倡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改变传统用火习惯,不断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责任单位: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公安、民政、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能源、气象、电力等成员单位配合)
(六)严格火源管控。严格落实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常态化火源管控手段,重点加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施工用火、燃放烟花爆竹、旅游景区吸烟野炊等野外用火管理。联合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打击力度。(责任单位: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公安、民政、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能源、气象、电力等部门配合)
(七)加强隐患治理。动员组织林区干部群众开展清坟边、 清(耕)地边、清路边、清秸秆、清根茬、清工矿区周边可燃物为主的“六清行动”;对难以清理利用的秸秆等农田剩余物,可组织开展计划烧除,最大限度降低林区可燃物载量。持续开展森林草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燃”。(责任单位: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公安、民政、农业农村、文化旅游、能源、电力等部门配合)
四、滚动风险研判,提升预测预警能力
(八)强化监测预警。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护、瞭望观察、站卡值守、路面巡护以及网络舆情“六位一体”等监测手段,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责任单位:自然资源部门)
(九)加强会商研判。适时组织应急、自然资源、公安、气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民政、能源、电力等单位开展森林草原火险形势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做到因险设防,精准施策。(责任单位:城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公安、民政、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能源、自然资源、气象、电力等成员单位配合)
(十)畅通联防信息。加强相邻市县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有效应对边界地区森林草原火灾应对机制,全面提升联防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城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五、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十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着眼网格化治理,探索实施生态防火工程建设,开展耐火树种选育推广,因地制宜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和防火道路建设,加快完善重点火险区火灾防控基础设施。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应急路网建设,力争到2025年重点林区路网密度达到3.1米/公顷。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力争到2025年重点林区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4.7米/公顷。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区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加强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视频监控、瞭望塔、检查站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然资源部门)
(十二)持续开展专业培训。组织区森防指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森防指举办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大讲堂”业务培训,大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指挥员的专业指挥能力。(责任单位:应急、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及森林消防专业队配合)
(十三)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市级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及时做好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确保上下级预案能够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应急、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重点林区、林区内文物建筑(宗教场所)、景区景点、天然气长输管道、加油站、风电(光伏)项目等重要目标单位要主动与属地政府对接,加强联防联控,研究制定火灾应急处置方案。(责任单位:城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目标单位及其主管单位)
(十四)加强应急准备。森林消防专业队要开展灭火实战演练和战术训练,不断提升快速反应、科学指挥、高效处置的专业能力。发生火灾后要报扑同步,按照“一线快、二线强、三线足”原则调动灭火力量,积极发挥航空灭火、以水灭火作用,衔接好灭、清、守,坚决防止火场复燃。(责任单位:城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
(十五)建强专业队伍。按照“1+7+2”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以水灭火战法运用,每个乡镇至少组建一支综合性半专业灭火分队,建强“第一响应”力量,不断提升我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整体水平。(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应急部门)
六、科学调查评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十六)抓好调查评估。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依法开展火灾调查评估工作,对有影响的森林草原火灾提级调查。(责任单位:应急部门牵头,公安、自然资源、气象、能源等成员单位配合)
(十七)强化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火情频发或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乡、村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应急部门牵头,公安、自然资源等成员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