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应急管理局

晋城市城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2023年度综合减灾和 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15 发布机构: 城区应急局

晋城市城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2023年度综合减灾和

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力统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将《晋城市城区2023年度综合减灾和救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城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晋城市城区2023年度综合减灾和救灾

工作要点

2023年晋城市城区综合减灾和救灾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加强我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以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为基础,有效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为全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加强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

(一)灾情管理工作

1.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村(社区)基层灾害信息员做好自然灾害灾情报送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自然灾害的灾情快报、灾情年报和冬春救助工作。一旦遇有灾害发生,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具体灾害有关情况,迅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灾区一线和实地现场,核实、统计灾情并指导和做好灾情报告工作,同时根据实情及时提出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建议和组织实施灾害救援、救助等工作。

2.加强全区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及灾害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在10月底前完成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灾害信息员的业务培训。

3.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应急信息员管理系统和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的信息维护更新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1.根据发生灾情实际及时开展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救助等减灾救灾工作,积极争取各级救灾救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发生灾情实际,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9月底前完成2022-2023年冬春已救助情况统计上报和2023-2024年冬春需救助统计上报以及申请救助资金工作。

3.按上级要求,结合本区有关工作实际,9月底前完成修订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工作任务。

(三)救灾物资管理工作

1.根据需要,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区发改局完成2023年区级救灾物资设备采购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和防灾减灾救灾及救援需求,及时购置和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设备。各镇(街道)同时督促所辖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设备。全面做好各项应急物资保障。

2.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申请、调拨和使用管理等制度,根据灾情及时申请、调拨救灾物资支援灾区和灾害事故现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抢险救灾工作需求。

3.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合理设立物资储备库(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及职责,并做好物资设备的各项管理工作,时刻保证物资设备良好和正常使用。

二、综合减灾工作

(一)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减灾委办公室各项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减灾委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各自职责,明确主体,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和持续推进做好相关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工作,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展,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持续完善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

按要求制定出台区减灾委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职责。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相关管理人员及办事机构和工作制度。不断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组织开展灾情会商研判,加强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三)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按上级要求,推进全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按要求10月底前完成2023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8月底前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业务培训。

(四)持续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配合省、市普查办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评估和区划相关工作,完成三年普查工作经验和问题总结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成果应用,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运用于安全事故防范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基础。

(五)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专题活动,督促指导基层和各行业单位做好制度制定、隐患排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演练、防灾减灾知识培训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综合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的统筹领导,区减灾委办公室和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和综合应对能力。

(二)加强工作举措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凝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镇(街道)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力度,开拓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业务指导和调研工作,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矛盾,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夯实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基础。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及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加强基层防范应对风险的能力,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压紧压实基层责任,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全方位推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