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28 发布机构: 城区应急局

晋城市城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南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汛期已经来临,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晋市地灾防办〔2022〕4号)要求,现就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防治责任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严格落实汛期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灾抗灾救灾责任制,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举措,抓紧抓好各项防灾抗灾措施落实。

二、立即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

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立即对地质灾害隐患以及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进行排查,对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人员居住地和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工矿企业和学校、医院、社会养老福利机构、商贸、旅游景区景点、地震灾区安置点、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地和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放“两卡”、编制完善预案、明确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安置场所,要逐一落实监测、避让、治理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对暂时不能消除的,必须做到隐患涉危区告知和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全覆盖,并提前逐一落实避让、处置措施;对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危险点、场地等区域,要在发现隐患或险情后第一时间组织涉危区人员全部疏散转移,并上报和联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置,坚决防止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重点领域隐患整治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和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社会养老福利机构、商贸、地震灾区安置点、水利设施、矿渣(石)堆积地、地下管道、交通干线、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临边临崖的隐患整治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灾和安全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各镇(街道)和区自然资源、应急、水务、教科、文旅、交通运输、住建等重点安全监管部门在按职责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本辖区本行业及相关交叉区域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防范整治工作,确保“早发现、早整治”,全面有效整治和消除各类事故灾害隐患。

四、及时做好灾害监测预警

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强化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和信息沟通,坚持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气象、水务、应急、农业农村、交通、卫体、教科、文旅、工信、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要继续坚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及时会商、调度、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种应急指挥及通迅联络系统,实现地质灾害、气象数据、地理信息数据等资源的实时互通和共享。要广泛利用电话传真、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短信等各种手段,实时动态发布监测预警信息,确保第一时间传达至各级各单位和各村(社区)防灾责任人、监测员、网格员、灾害信息员以及企业负责人等。要重点加强对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居民区(村)、工程施工区、商贸、工矿厂区及住宿区等区域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充分发挥当地群众熟知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采用自用警报、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人群,确保出现险情时能及时有序有效转移财产和疏散人员避险。

五、强化落实主动防范措施和应急演练

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坚持做好“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工作,强化主动预防避让机制的高效运转,坚决防止出现人员群死群伤事故灾害。强降雨来临前,要提前、果断组织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地(点)段、区域和单位受威胁人员及时安全疏散转移。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工矿企业和在建工程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要结合气象信息情况,在强降雨来临前暂停生产作业,并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险,医院、学校和交通运输单位,必要时要及时停工、停课、停止运营,并将涉危区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对旅游景区、山区农家乐及水上游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域,要根据降雨预测情况,提前组织游客安全疏散并及时封闭景区,同时加强涉危区主要交通干线(桥、洞)管控,设置好警示标志、危险区标识并加强安全管理措施,避免人员途经或进入危险区造成二次伤害。要认真抓好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及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和重大隐患点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人员的逃生及自救互救技能,确保灾害来临时能快速有序撤离和有效应对处置,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

六、加强值守和应急资源储备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各项防灾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健全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和人员24小时值班,根据灾情情况及响应命令,实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上岗,工作下沉,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和督导。要畅通和规范信息报送、预警流程,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能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和进行预警预报,坚决避免和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甚至瞒报现象。要结合实际配备配足发电机、帐篷、救生服、抽(排)水、照明等物资设备,和有起吊、开挖、运输等机械设备单位签订租赁使用协议,建立特种装备、大型机械设备数据库。要统筹安排,建立以本单位业务骨干、退役人员、预备役民兵等为主干的本行业、本辖区专(兼)职救援队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联合训练演练和规范管理,同时对防灾工作措施、纪律、责任、命令等落实和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汛期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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