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城区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8 发布机构: 城区应急局

晋城市城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区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城区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城市城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城区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实施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切实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有关工作,根据《晋城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市减办〔202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主题,大力宣传国家防灾减灾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区普及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全面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抗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目的,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洪法》、《气象法》、《森林防火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宣传。

(二)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的种类、特点及危害,普及防范应对各种事故和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宣传资料各单位自行准备)

三、活动方式

(一)认真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5月12日上午8:30(拟定在晋城市凤展新时代广场门前),区减灾办将组织相关部门举行集中宣传活动。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教育和科技、水务、气象、住建、农业农村、消防、生态环境、卫体等部门参与,通过街头咨询、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制作展板专栏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社会安全、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其他单位和各镇(街道)也要在5月12日在各自单位门前举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集中宣传活动。

(二)积极组织“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在5月7日至13日的“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统筹安排,在做好本单位宣传活动的同时要督促指导所辖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广播电视、科普场馆等各类平台,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开发推送防灾减灾科普教材、读物、动漫、游戏、影视剧、短视频等公众教育系列产品。要持续深入推进防灾减灾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通过展览、演讲、知识竞赛、模拟体验、发放科普读物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教。

区应急、自然资源、教育和科技、住建、水务、气象、农业农村、消防、生态环境、卫体等部门要针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卫生防疫、自救互救、转移安置等内容,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和防灾减灾演练。

区教育和科技局要组织各中小学开展防灾减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防灾知识讲座、召开防灾主题班会、观看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光盘、举行应急演练、出宣传板报等形式,扩大宣传面,提高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推动学校普及防灾减灾教育。

区融媒体中心、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区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辟宣传专栏,集中宣传开展防灾减灾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普及防灾减灾政策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加大防灾减灾公益广告的播放量和覆盖面,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防灾减灾工作成效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

(三)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督促基层单位各项防灾减灾工作的落实。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灾害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和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排查和治理村、社区和所辖企业灾害风险隐患,重点强化对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建筑工地、旅游景区、车站、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水库、泵站闸门等企业和重要工程设施的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风险隐患的实时监测、动态管理和先期处置。加强基层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村、社区和企业应急预案,明确人员自救措施和应急避险场所,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居民和企业员工的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城乡社区和企业各项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各方安全。

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物资保障机制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此次疫情防控暴露的短板和问题,围绕需求,立足实际,采取应急物资实物储备、产能储备、社会储备等多种方式,建立非常态下应急物资运输(装卸)力量和车辆保障、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参与机制,实现应急物资有序调度、快速运输、高效配送、精确溯源,努力满足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峰值需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需要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鼓励村、社区和企业建立储备站点,强化应对事故灾害所需帐篷、发电机、排水泵、应急灯、警戒胶带、封堵器材、消防器材、大喇叭、警报器、安全绳、救生衣等物资储备,实现应急物资靠前部署、下沉部署。研究制定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和管理制度,推动基层与邻近商场、超市、企业等合作开展应急物资协议储备。鼓励引导企业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完善方案,精心组织,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各项工作。活动期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实施和落实各项工作,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届时将组织进行督查检查。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5日前报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510室)。

(二)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进一步做好当前以防汛为主要内容的防灾减灾预防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加大对灾害点的监控管理,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完善和强化各项防灾减灾措施,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

    (三)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在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结合灾害防范应对和防汛备汛,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应急值守值班制, 进一步修订完善本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统筹本单位及所辖专(兼)职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军地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各方沟通协调,一旦遇有灾害事故,要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和进行预警预报,并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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