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应急管理局

晋城市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08 发布机构: 城区应急局

南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重大。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区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地暴雨洪涝或阶段性干旱。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特大洪涝灾害风险,现就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体制机制,发挥职能作用

(一)完善指挥体系。各镇(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尽快理顺防汛抗旱指挥体系,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组成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一致、左右协同、顺畅高效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镇(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防汛抗旱指挥工作规则,细化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应急值守、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各项制度,认真开展防汛抗旱巡查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防汛抗洪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区防指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强化组织、指导、督促职能,各镇(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在防汛减灾、应急抢险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中的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职责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各镇(办)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确保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到位。各镇(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职责,明确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各级责任人要尽职尽责,按时完成任务,确保安全度汛。

(二)压实部门责任。区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修订防汛应急预案,做好防汛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督查督导全区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危化品生产储存等高风险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防汛备汛工作;水务部门要组织对水库、淤地坝、河道等涉水工程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充实完善专家库,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住建部门要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强化预测预警、应急抢排和人员疏散等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监测监控,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努力避免因强降雨导致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交通部门要开展汛前全面排查,确保跨河(包括山洪沟道)桥涵、道路度汛安全;气象部门要做好预测预报和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将预报信息通报区防指及相关部门;区武装部、区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好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区公安、教育、能源、电力、商务、文旅等区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做好防汛备汛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镇(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督查督办、灾害评估、问责体系。要压实工作责任、前移问责关口,对擅离职守、违抗指令、失职渎职,或因应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组织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三、突出隐患排查,跟踪问题整改

(一)强化隐患排查组织。各镇(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安排部署防汛备汛隐患排查工作,制定计划,落实方案,确保防汛备汛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行动、有检查、重实效。隐患排查采取管理单位自查、镇(办)和部门检查、区级抽查的方式进行。区防指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查督导。

(二)突出检查督查内容。各镇(街道)及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针对铁路、公路、水利、电力、通信、教育、矿山等重要基础设施,旅游景区、在建工地、高陡边坡、临坡挡土墙等重点部位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城镇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薄弱环节开展全面细致摸排。重点对责任制落实、方案预案、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落实、在建工程、河道防洪、山洪灾害防治、城市防洪、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转移安置等工作进行检查。

(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镇(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限时完成问题整改,逐一销号。特别是涉水在建工程,汛前难以完成隐患整改的,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度汛方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能力

(一)落实抢险队伍。各镇(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抢险队伍进行核实摸底,对抢险队伍性质、人员数量、机械装备和队伍专长等情况登记造册备案。要加强专群结合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民间救援队伍等应急救援力量在防洪抢险中的作用。

(二)加强物资储备。各镇(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抓紧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防汛物资种类、数量的核查。参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结合各自实际需求足额足量储备防汛抗洪抢险物资。要通过集中储备、险工险点现场储备和协议储备等多种方式,按需储备好抢险物料、救生器材、抢险机具等各种防汛物资物料,保障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需要。

(三)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各类方案。各镇(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加快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做到监测预警、信息报送、会商研判、指挥调度、巡查防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各个环节全覆盖,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

区水务、住建、自然资源、旅游和交通等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完善各类涉水工程度汛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旅游景区暴雨洪水防御方案等,并按规定报批和备案,确保出现险情时,能够快速、有序、高效的组织救援及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因灾造成的损失。

(四)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按照有预案必演练”的要求,各镇(办)要依据预案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五、强化监测预警,严格值班值守

(一)强化监测预警。各镇(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监测预警,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切实做好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和预警。要加强防汛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确保监测高效、预警及时。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镇(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守,提前安排部署防范应对,保障汛情信息及时有效报送,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重大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汛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要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活动,不断提高群众防灾避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要综合运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避灾救灾知识,及时客观发布灾情信息,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晋城市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