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防指《关于2021年上汛的通知》(晋市汛电〔2021〕3号)的安排部署,经研究,我区于6月1日8时起上汛。请各镇(街道)及区防指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安排部署防汛工作,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今年以来,全国、全省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我区天气气候形势同样复杂多变,汛期出现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局地强对流天气的风险较大,防汛形势依然严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将防汛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二、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值守。各镇(街道)、各部门汛期要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主动掌握防汛相关信息,及时上传下达,提前安排部署,处置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行为发生,确保电话、传真全天候正常使用,信息联络 24 小时畅通,确保汛情信息及时有效报送,重大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三、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气象、水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天气、洪水、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的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警,要努力提高预测预报精准度,延长预报期。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切实打通预警预报“最后一公里”。
四、加强防汛隐患排查和巡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持续开展防汛检查和问题整改。要加强对水库、河道、道路、桥涵、城市易涝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矿山、危房、临坡挡土墙及在建工程等防汛重点部位和关键部位的隐患排查和巡查,及时完成整改,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做到险情处置“抢早、抢小”。
五、做好险情、灾情应对。各镇(街道)要落实国家防办《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指导意见》的各项措施,实行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的转移避险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做到转移有路线、避灾有地点、安置有措施。强降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指挥调度,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开展抢险救援行动。
六、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敦促各级责任人全面履职尽责,对防汛工作安排不到位、责任不明确、隐患整改不到位、反应不及时、指挥不果断、措施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严格汛情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动态,险情、灾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险情、灾情向区防办值班室报送。
区防指值班电话(传真):3099456 3099055
区应急局防汛抗旱科:3032324
各镇(街道)、区气象、水务局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上午8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至区防办:区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16时前将一周情况报区防办(邮箱:cqaj2006@163.com,传真:3099456 3099055)。
晋城市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