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15 发布机构: 城区应急局

晋城市城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南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增强基层组织和单位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预案体系,更好地发挥应急预案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各镇(街道)要结合近年来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认真组织开展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有效推进村(社区)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案编制修订条件及范围

(一)预案编制修订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一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二是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三是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是应急物资、队伍、装备等重要的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是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六是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七是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二)预案编制修订范围

1、镇(街道)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镇(街道)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由镇(街道)按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区级相关预案组织进行。

2、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要根据所属镇(街道)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参照属地镇(街道)各项应急预案进行编制、修订和完善本村(社区)、本单位各项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

3、其他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其他企事业单位各类应急预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各行业、各领域生产经营和安全发展需要,由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    

4、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编制、修订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备。同时将预案报送属地镇(街道)。

二、编制修订主要事项预案

(一)镇(街道)主要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涉林草镇、街道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应急预案、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结合本村(社区)、本单位实际,制定生产安全、森林草原火灾(涉林草的村、社区、单位编制)、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抗震救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

(三)其他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编制和修订生产安全、地震地质灾害、防火、防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预案和相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四)大型活动的应急预案。由牵头主办单位根据所举办活动事项及所需防范应对要求,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深刻汲取2021年河南郑州和我区发生洪涝灾害教训,切实加强对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生产安全等事故灾害的防范应对和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部署要求,抓紧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和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扎实有序推进,确保按期完成。

(二)规范预案编制修订。各镇(街道)及各村(社区)、各单位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程序进行,注重与上级预案的衔接,保证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按照有关要求和内容开展编制、修订工作,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或修改、调整内容结构。各镇(街道)预案可参照区级相关预案进行编制和修订;村(社区)应急预案按照“村、社区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附件)要求进行编制和修订;企业单位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编制。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镇(街道)在完成本镇(街道)预案编修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督促和指导所属村(社区)基层组织和企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要做到既全面覆盖,又突出重点;要进一步对已有应急预案进行梳理,查缺补漏,补齐短板,不留死角。对预案编制修订主要事项内容和对重点危险类型、重点地域、重点村(社区)和单位等要根据其不同特点强化预案针对性和实用性,有效推进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四)落实备案管理。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建立预案管理制度,规范预案编制、修订、备案等管理工作。镇(街道)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备案,村(社区)报所属镇(街道)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各镇(街道)及村(社区)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最迟要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其中: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三项预案最迟于2022年7月底前完成)。报备时,同时提交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联 系 人:李志飞  刘建斌    

联系电话:3037073

    箱:cqajyjb@163.com。

                 

        晋城市城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