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应急管理局

晋城市城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区应急预案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3 发布机构: 城区应急局

晋城市城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区应急预案管理专项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认真落实《晋城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应急总指办发〔202116号)、《晋城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战全市应急预案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市应急总指办发〔202117号)要求,全面加强各级各单位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全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全力保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现将开展全区应急预案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成立应急预案管理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应急预案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领导。

组  长:黄海刚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于晋涛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鹏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孝义  区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李进国  区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贾晋斌  区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国强  区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玉忠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张满旺  区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  红  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李永建  区应急管理局科级干部

成  员:区应急管理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股股长杨晋峰担任,负责对本次应急预案专项监督检查日常组织指导工作。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91日—910日,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区直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企业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抽查检查阶段:911日—1120日,区直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对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5%

第三阶段,分析总结阶段:1121-121日,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区直各部门将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企业应急预案自查和抽查情况、检查单位数量和名称、应急管理好的做法和经验、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等相关情况整理汇总上报至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三、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明确本单位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人员是否落实到位;职责任务是否落实到位。

(二)是否有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是否做到主要风险清楚,防控措施得当,有无完善应急措施改进建议。

(三)是否有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的应急资源调查报告,是否做到应急资源清楚,有无应急资源补充更新计划。

(四)是否有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的应急能力评估报告,是否做到应急能力清楚,有无应急能力提升计划。

(五)是否做好了应急预案的编修、评审或论证、签署公布、修订、备案等工作,应急预案要素是否齐全,分级响应是否合理,响应程序是否具有操作性,编制过程中是否进行了桌面推演,预案是否经过评审或论证,区级专项预案指挥部成员单位是否编制了应急联动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企事业单位是否针对重点工作场所、重点岗位的风险特点制定了应急处置卡,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是否建立有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

(六)应急预案保障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根据本单位特点建立了应急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建立有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与邻近救援队伍是否签订救援协议,是否能保障应急经费,是否配置有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本单位应急通讯录是否准确。

(七)各单位是否对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企事业单位重点岗位是否掌握了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卡的内容。

(八)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区级专项预案指挥部成员单位是否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事业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年演练一次,各单位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总结评估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是否扎实开展,是否按规定设置避难场所,是否按规定开展了预警工作,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通道,发生突发事件后是否能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依法报告事故信息,是否按照应急预案安排了24小时值班工作,是否在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开展了应急预案实施情况总结评估。

(十)区直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要求

检查采用查阅询问、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查阅询问各单位、企业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应急装备配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及其维护保养台账,教育培训和演练训练记录、应急预案管理等资料。实地查看各单位、企业应急设施设备、装备器材等应急物资是否完好,应急标志、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应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询问相关人员参加应急教育培训和掌握应急知识情况。

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区直各部门要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及时组织执法检查专题培训,准确把握执法检查依据和标准,做到检查项目不漏、内容不缺;要严格规范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实,确保证据充分有效,既要从严处罚,又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督促整改落实;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道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检查,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区直各部门请于122日前将送纸质版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51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志飞  宁进财

联系电话:3037073

电子邮箱:cqajyjb@163.com

附件:2021年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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