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因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单位、人员及职责分工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单位、人员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连陆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冯晓伟 区政府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刘 波 区政府办副主任
赵 强 区政府办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刘 栋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侯立凯 区水务局局长
焦碧婵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军智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庞维敦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慧琴 区气象局局长
焦 赞 区人武部副部长
师方亮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董艳茹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舒含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 刚 区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田江涛 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捍东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晓荣 区民政局副局长
梁文一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鹏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红 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张红卫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继亮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
侯军民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常红伟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永生 区水务局水旱灾害防治服务中心主任
刘静霞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海勇 区城管局副局长
于晋涛 区商务局副局长
毕文耀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董文潇 区计生协会会长
高常青 区文旅局副局长
靳 晋 晋城供电公司副主任
崔凯威 南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毕小三 西上庄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耀华 钟家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都亮 东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梁明亮 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杰杰 西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贾潇奇 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峰 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
二、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水旱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洪水防御、旱灾抗御工作,制定防汛抗旱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重要河流洪水应急调度方案,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防汛抗旱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防汛抗旱救援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防汛抗旱信息,指导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防汛抗旱应对等工作。
三、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按照区防指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引导舆论。
区发改局:协调组织由洪水引发的煤矿淹井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用电指标的调配供应工作。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水旱灾害应急资金。做好区级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落实区防指或区应急局下达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灾区群众生活用粮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的调出。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学校防洪安全和干旱期间饮水安全,及时对学校发出汛情预警信息和抗旱预警信息,对在校师生进行防洪和抗旱节水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修缮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紧急状态下负责所需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
区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水旱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各镇(街道)从危险区安全撤离或转移群众。
区民政局:做好洪涝灾害的社会救助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洪涝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提前落实抢险队伍、预置抢险物资,视情开展巡查值守,做好抢险救灾和人员转移准备工作,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害救助;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负责汛期全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冶金工贸等企业监督检查,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为全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和水务部门共同做好城市防洪规划和河道治理规划,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依法实施城市规划。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因洪水诱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并提出处置建议,并将监测结果和处置建议及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施工项目汛期安全检查,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建筑施工企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督促指导设置公路易积水地带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指导涉水公路、桥涵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监管工作;协调组织运力征用;协调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以及抢险物资、设备运输车辆公路“绿色通道”专用收费道口的优先通行。
区水务局:负责日常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水旱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宣传教育、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为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撑;在汛期,加强对水工程管理单位指导,按照规定对水工程进行巡查,发现汛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负责全区防洪、抗旱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和干旱缺水应对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干旱灾情信息,指导落实灾后农作物的补救措施;负责全区救灾备荒种子、饲草、动物防疫物资储备的调剂和管理;指导灾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区商务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监测分析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商品供应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配合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
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统一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开展水旱灾害地区伤病员医疗救治;承担卫生防疫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做好全区旅游景区防汛抗旱应对工作;根据汛情和区防指指令,做好景区开放与关闭工作;发生险情时,组织、指导、监督旅游景区人员撤离和疏散,参与旅游景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发生旱情时,指导景区主管部门做好文化旅游景区的应急供水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军、组织民兵参加水旱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各镇(街道)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按照区防指命令参加水旱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和受旱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晋城供电公司:负责所辖供电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安全,优先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电力供应。
区防办值班电话:3099456 传真:3099055
区水务局值班电话:2025282 传真:2025282
区农业农村局值班电话:2022330 传真:2022966
晋城市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