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局
印发涉企行政检查内部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减少入企检查频次,9月2日,晋城市城区应急管理局印发《涉企行政检查内部审批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涉企行政检查范围,涉企行政检查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导检查、调查核实等活动。规定事前审批流程,要求涉企行政检查实行事前审批制,流程涵盖申请、审核、批准、备案四环节。细化检查频次标准,紧扣关键环节实施差异化监管,按企业类型及信用、安全等级分类明确年度检查频次上限。该制度的出台有利于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减少企业经营干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监管精准性与效能,以此达成精准监管与入企检查频次合理控制的协同统一。
下一步,城区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确保整个检查过程公开透明,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避免重复查、杜绝随意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