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晋城市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办公电话 | 0356-2181680 |
邮政编码 | 048000 | 传真号码 | 0356-2181680 |
办公时间 | 9:00—17:00 | ||
办公地址 | 晋城市城区中原东街138号 |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及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的调查研究,组织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
(四)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
(五)负责组织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六)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负责推进区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区级行政审批职权。负责落实区级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和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负责编制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区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
(八)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建立网络与实体相结合的“中介超市”,建设中介服务的信用体系,推进中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划与建设。承担区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体系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提供保障。
(十)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一)负责承担区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整合优化机构和职责,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促进投资创业快捷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政府治理现代化。
(十四)与区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区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
(十五)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与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相关划转事项的审批职能由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划转事项涉及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由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确保审管职能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