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关乎经济发展,经济实力决定财政实力。今年来,为进一步助力我区企业迎难而上、爬坡过坎,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区财政聚焦“助企纾困”,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有效举措,从营商环境、财政收支、企业融资、政府采购“四个维度”精准发力,持续提升财政政策效能,促进我区经济回稳向好。
一、从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创优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区财政多措并举,积极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实现市场主体的“枝繁叶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春色满园”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建立健全系统机制。建立晋城市城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一费制”清单管理办法,区财政局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财政收费窗口,清理、规范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全面实行票据电子化管理,建立“以票控票、以票管费”的财政票据、非税收入管理机制。
二是清理规范收费事项。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减税降费的精神,全面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区2013年至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各项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对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组织全区范围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关于非税收入、涉企收费清理自查自纠,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建立规范有序、公平透明的收费基金管理制度,有效帮助市场主体减负释压。
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一体化信息,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在城区政府网站常态化公示《晋城城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晋城城区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晋城城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涉企非税收入负面清单》,并严格要求各单位按规定时限,落实上级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所有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全面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公开。
二、从财政收支两线上“靶向”发力,精准有效扶持企业
为切实做好支持企业的“娘家人”、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区财政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积极有效释放减负政策红利。
一是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减税降费是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是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关键一招。结合我区实际,详细解读、细化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既有免税政策,又有缓缴、退税留抵等措施,通过普惠性减税、针对性减税及规模性退税等不同政策,目前已实现减税降费3.91亿元,切实做到用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二是按下资金拨付“快捷键”。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优惠政策,统筹利用好各项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我区经济恢复发展。截至目前,已下达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284万元;一季度青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2.11万元;拨付奖补资金45万元,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拨付资金75万元,支持双创基地发展,推动我区产业升级。
三是注入消费市场“新活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恢复发展的决策部署,践行助企纾困要求,大力提振消费市场,我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筹集2200万元用于发放城区数字消费券。其中汽车消费券1220万元,商业零售券980万元,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三、从企业融资难题上重点发力,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
联合金融部门,创新财政支持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政策,为企业开拓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一是加大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支持。用好企业应急周转资金运作平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和流动资金周转困难,防范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促进企业平稳向好发展。截至目前,应急周转资金累计使用资金5.95亿元,服务企业116户。
二是积极开展“政采智贷”。聚焦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问题,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行“政采智贷”政策,已开通“政采智贷”全流程电子化合同融资平台,实现供应商在线申请、银行在线审批及放款,为供应商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进一步纾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了贷款办理效率。
三是强化普惠性融资担保服务。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让广大创业者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对申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三农”、战略性新兴产业、个体工商户等企业担保费降至0.8%,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发展,真正把好事办好、将实事做实。今年以来,已为484户企业进行融资担保,金额达80308.8万元;为73户创业个人及企业提供融资担保2234万元;为150户企业减费让利144.49万元,涉及金额57090.7万元。
四、从政府采购供需双方诉求上创新发力,简化流程搭建桥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区财政多措并举,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同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厚植企业发展沃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推进政府采购云平台建设。以“政采云”平台为依托,加快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政采云系统、九鼎支付系统三个系统的打通连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提高透明度,努力实现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一网通办”、实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网上监管、网上服务的全面融合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进一步降低交易和管理成本,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清除隐形壁垒。降低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清除隐形壁垒,对供应商实现无差别对待,使政府采购更加公开公正、便捷高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简化资格审查,取消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同时不再收取相应保函;电子卖场采购项目及后付费项目原则上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其他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对中小微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比例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5%,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明确在合同签订后向中小企业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支持中小企业良好高效履约。
四是开通在线质疑答复渠道。自5月1日起,山西省政府采购全面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建立与“互联网+政府采购”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救济渠道,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
五是预留政府采购份额。积极拓展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在满足采购标的实质性要求的同等情况下,优先向中小企业采购。4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对同时符合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的中小企业,以合理叠加各支持政策后具体幅度作为价格评审优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