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四个维度”精准发力 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23-07-24 发布机构: 城区行政审批局

市场主体关乎经济发展,经济实力决定财政实力。今年来,为进一步助力我区企业迎难而上、爬坡过坎,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区财政聚焦“助企纾困”,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有效举措,从营商环境、财政收支、企业融资、政府采购“四个维度”精准发力,持续提升财政政策效能,促进我区经济回稳向好。


一、从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创优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区财政多措并举,积极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实现市场主体的“枝繁叶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春色满园”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建立健全系统机制建立晋城市城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一费制”清单管理办法,区财政局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财政收费窗口,清理、规范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全面实行票据电子化管理,建立“以票控票、以票管费”的财政票据、非税收入管理机制。


二是清理规范收费事项。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减税降费的精神,全面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区2013年至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各项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对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组织全区范围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关于非税收入、涉企收费清理自查自纠,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建立规范有序、公平透明的收费基金管理制度,有效帮助市场主体减负释压。


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一体化信息,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在城区政府网站常态化公示《晋城城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晋城城区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晋城城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涉企非税收入负面清单》,并严格要求各单位按规定时限,落实上级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所有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全面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公开。


二、从财政收支两线上“靶向”发力,精准有效扶持企业


为切实做好支持企业的“娘家人”、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区财政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积极有效释放减负政策红利。


一是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减税降费是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是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关键一招。结合我区实际,详细解读、细化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既有免税政策,又有缓缴、退税留抵等措施,通过普惠性减税、针对性减税及规模性退税等不同政策,目前已实现减税降费3.91亿元,切实做到用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二是按下资金拨付“快捷键”。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优惠政策,统筹利用好各项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我区经济恢复发展。截至目前,已下达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284万元;一季度青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2.11万元;拨付奖补资金45万元,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拨付资金75万元,支持双创基地发展,推动我区产业升级。


三是注入消费市场“新活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恢复发展的决策部署,践行助企纾困要求,大力提振消费市场,我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筹集2200万元用于发放城区数字消费券。其中汽车消费券1220万元,商业零售券980万元,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三、从企业融资难题上重点发力,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


联合金融部门,创新财政支持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政策,为企业开拓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一是加大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支持。用好企业应急周转资金运作平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和流动资金周转困难,防范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促进企业平稳向好发展。截至目前,应急周转资金累计使用资金5.95亿元,服务企业116户。


二是积极开展“政采智贷”。聚焦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问题,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行“政采智贷”政策,已开通“政采智贷”全流程电子化合同融资平台,实现供应商在线申请、银行在线审批及放款,为供应商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进一步纾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了贷款办理效率。


三是强化普惠性融资担保服务。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让广大创业者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对申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三农”、战略性新兴产业、个体工商户等企业担保费降至0.8%,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发展,真正把好事办好、将实事做实。今年以来,已为484户企业进行融资担保,金额达80308.8万元;为73户创业个人及企业提供融资担保2234万元;为150户企业减费让利144.49万元,涉及金额57090.7万元。


四、从政府采购供需双方诉求上创新发力,简化流程搭建桥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区财政多措并举,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同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厚植企业发展沃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推进政府采购云平台建设。以“政采云”平台为依托,加快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政采云系统、九鼎支付系统三个系统的打通连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提高透明度,努力实现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一网通办”、实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网上监管、网上服务的全面融合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进一步降低交易和管理成本,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清除隐形壁垒。降低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清除隐形壁垒,对供应商实现无差别对待,使政府采购更加公开公正、便捷高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简化资格审查,取消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同时不再收取相应保函;电子卖场采购项目及后付费项目原则上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其他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对中小微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比例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5%,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明确在合同签订后向中小企业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支持中小企业良好高效履约。


四是开通在线质疑答复渠道。自5月1日起,山西省政府采购全面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建立与“互联网+政府采购”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救济渠道,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


五是预留政府采购份额。积极拓展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在满足采购标的实质性要求的同等情况下,优先向中小企业采购。4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对同时符合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的中小企业,以合理叠加各支持政策后具体幅度作为价格评审优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