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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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TA01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6-10 发布机构: 城区行政审批局

常莎莎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设置企业开办专窗,实现个体工商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高频事项极简审批,促进市场主体办理更快捷。在政务大厅设置企业开办专窗与帮办代办服务区,依托山西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平台,实现“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多项联办,线上线下0.5个工作日内办结。为企业提供“六免服务”(对新开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免费代办、免费刻章、免费发放税务Ukey、免费复印、免费邮寄、免费发放政策礼包等措施),实现企业申办“零费用”、办事“零跑腿”。个体工商户设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百姓常办高频事项通过人工自助机智能审批、秒批、不见面审批等服务新模式,实现“即来即审、即审即办”。

二、打造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营商服务环境,上线了“基层便民服务管理平台”。平台已覆盖120项高频政务事项自助可办,其中44政务事项秒批秒办10项审批事项就近可办13项证明事项马上依托街道、社区现有便民网点及大型广场优势,通过铺设自助终端的方式,覆盖了7个街道、14个社区、万达广场和电商小镇共23个服务网点,实现更多便民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是全省首家具有智能审批功能的自助终端。

三、积极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便利化改革。1.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涉及企业注销的业务整合,合并办理事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多个涉企事项注销一次申请、一站式办结,切实提高企业退出市场效率;2、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持续推进依职权注销工作,依职权注销解决“僵尸企业”、“失联企业”退出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的退出效率;3、推行“代位注销”制度。因自然人死亡、市场主体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已经注销或者被撤销,导致其出资或者管理的市场主体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该出资人或主管单位的继受主体或投资主体、清算组或上级主管单位代为办理,打通市场主体退出“堵点”,帮助企业走出市场主体注销“死胡同”。

四、全面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办事更高效。2020年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综合考虑办理事项领域、事项关联度、年办件量等因素,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无差别全科受理改革健全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加快推动实现线下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线上政务服务“只进一张网、一口受理、一次不用跑”。目前,对划转行政审批局5类132项事项实施“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办理模式,因地制宜,项目投资重点领域审批服务专区进行小综窗改革。

五、全面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按照省局全年上线50件企业准营“一件事”工作部署,目前已开展“我要开饭店”“我要开美容院”等15个“一件事”上线办理,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任务。

六、全面推出“集群注册”登记模式。突破“一址一照”限制,推进“一址多照”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降低企业群众开业成本,激发大众创业活力。

七、持续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让企业群众办事更简约,让政务服务更优质。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审批制度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企业证照办理便利度。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诊所部分)由许可改为备案制,即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不再进行现场勘验、不再需要年度检验,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版)要求的当场办理备案。备案制实施前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有现场勘查,需提供10项申请材料;备案制实施后审批时限缩短为当日办结,不再进行现场勘查,需提供9项申请材料。推进更多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办理,城区行政审批局梳理可实施告知承诺事项25项,对告知承诺事项,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企业群众开办所需资料,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群众自愿做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审批部门当场做出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