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信访局

晋城市城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ccq.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城区信访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泽州路2969号,电话:0356-2039378,电子邮箱:jccqxfj@126.com)现将晋城市城区信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在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动态类信息40条,通过政府采购网站公开3项采购项目,采购总金额合计0.72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年来,我局加强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修订了局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了信息发布管理的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了细化,并及时进行更新,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掌握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账号规范清理、优化整合,有效保证发布的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准确权威。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二是加强日常监测,对发布内容进行把关审核,确保所发布信息的准确权威。三是严格规范审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审查程序,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脱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信访局围绕全市信访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推进全面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少数科室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更好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在第一时间得到准确及时公开。

二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市信访动态在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发布,同时通过正规媒体,加强对重要信访动态的宣传。及时了解社会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解读工作,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