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根据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晋城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8月19-21日
二、采样地点
以镇(街道)、村(社区)具体通知为准。
三、检测区域
城区全区域。
四、检测对象
城区区域内全体人员(包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五、有关要求
(一)凡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工作,并向所在社区报备;接受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人员,此次核酸检测工作由所在村(社区)另行安排。
(二)城区区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人员,健康码一律暂赋黄码。
(三)参加检测的市民朋友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预登记的个人信息二维码(可保存至手机相册或提前打印纸质版),按照通知时间前往指定采样点,遵守现场秩序,有序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四)请参加检测的市民朋友积极配合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请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单位,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前往集中采样点。
(六)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对检测场景进行拍摄,不得将相关信息、图片、视频上传网络。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晋城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