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后续建设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发布日期: 2021-09-18 发布机构: 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南村镇、各街道办事处

城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工作,已作为城区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纳入2021年度全专项工作考核根据晋城市文旅局《晋城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晋市文旅函2021252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城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晋城市城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晋城市城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

2.晋城市城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工作专项考核指标

晋城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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