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依法行政,践行依法治统,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局党组及全体职工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讲党课等方式不断学习巩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核心要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态度、务实的举措认真执行中央以及省、市、区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深入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二)恪守主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恪守主责,聚焦主业,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局党组多次组织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及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重点任务。一是发挥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保障作用。按照《晋城市城区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完成全年在库企业执法检查任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自查等工作。通过执法监督强化数据质量源头管理,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控,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强化统计监督预警。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监测、及时研判分析全区经济运行形势,以数据说话、以数据引领。按月度、季度、年度科学精准、及时高效形成《统计月报》、《统计监测》、《统计快报》、《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统计资料,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为各级、各部门高效开展工作提供高质量、清晰精准的统计资料和制度解释。三是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与区纪检部门横向联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聚焦源头数据质量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三)持续深化,高质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统计法治工作人员业务提升专题培训班、全省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提升视频培训班,不断提升全员学法、用法水平和统计业务素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在执法中普法作为统计执法过程中的“必选项”。结合“五经普”入户清查、“统计开放日”等工作,将《统计法》更大范围地带到全区市场主体和市民群众中去,提升《统计法》的全社会知晓度。积极参加省、市统计局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报送统计法治文艺作品参加评选,弘扬法治精神。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听取汇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带头学法普法守法用法。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时跟进学习各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列入全年学习计划,在党组会、行政办公会上组织学习。
(三)充分发挥监督提醒作用。局主要负责同志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人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法治建设服务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况的“晴雨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保障,是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就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出明确指示和要求。目前,在如何将统计法治实践探索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努力让统计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统计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作为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营造良好统计氛围的重要手段,普法宣传效果直接影响源头数据质量。在实际工作中,传统普法重表面,局限于自学、培训、资料发放、入户宣传等方式,收效甚微。目前,在如何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新媒体新技术新潮流有机结合,与百姓日用而知有机结合,形成统计法治宣传合力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思考。
(三)统计法治队伍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加强统计法治队伍能力水平是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石。目前,全区直接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人员仅2人,力量任务不匹配,整体执法效能难以适应统计高质量发展需要。同时,执法人员存在对执法标准、程序、规范掌握不够熟练,执法能力水平和实践经验比较欠缺等情况。在如何全面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的关键要求,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和统计普法宣讲骨干培养选拔,提升统计法治队伍能力水平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政治统领,强化统计法治思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等重要论述,切实将党的创新理论和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不断增强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担当,强化底线思维,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二)坚持服务大局,纵深推进依法统计。坚持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上级统计部门工作要求,坚持从全区统计实际出发,把统计工作的普法、执法、监督职能深度融入统计法治实践、融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融入全面依法治统全过程。坚持推动全区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持续提高,进一步提高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确保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素养持续提升,进一步增强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持续加强,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三)坚持创新进取,深化统计法治宣传。继续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目标,以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通过报表布置、访户访企、工作调研、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嵌入式普法,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落细。充分利用“12.4”、统计开放日等时点,结合“五经普”,开展现场普法、入户讲法等普法宣传使统计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