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商务局

晋城市城区商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ccq.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城区商务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新市西街75号,电话:0356-2035850,电子邮箱:jcscqswj@126.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晋城市城区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4条。主动公开信息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充实、分类规范准确、更新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积极做好政务主动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区商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区商务局将积极研究改进对策,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情况

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培训力度,使全体工作人员掌握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能力。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