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商务局

职责

发布日期: 2022-02-13 发布机构: 城区商务局


机构名称

晋城市城区商务局办公室 办公电话
0356-2035850                                 
邮政编码

048000

传真号码
0356-2035850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地址 晋城市城区新市西街75号前楼319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督查、政务信息、目标责任考核、保密、信访、安全保卫、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党建工作和群团组织(工、青、妇)工作。承担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和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日常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按管理权限承办本机关、属单位出国出境人员审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财会、金融、税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预决算编报及机关经费管理和核算。会同相关股室指导协调商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机关的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组织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本部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场发展股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信用保险和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药品流通和直销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商务领域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商务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商务领域的法制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

组织拟定促进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实施办法。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会同财政部门牵头做好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城市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和社区商业建设。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贸易发展股

承担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牵头组织协调流通行业标准相关工作。促进流通技术应用和现代化发展。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市商务局牵头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牵头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法规、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外贸发展长远规划和宣传、落实外贸支持办法。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依规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境外对我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发展服务贸易相关工作。拟定全区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及加工贸易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区内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和国际认证。组织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及规则参与拟定全电子商务发展相关办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对外经济合作股

负责拟定全外商投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利用外资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规划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全区外商投资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申报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执行国家对外援助计划管理多双边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按有关规定协助市商务局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