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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TA01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5-17 发布机构: 城区司法局

    我区目前已经基本实现区委、区政府、区直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全覆盖,参加服务的法律顾问全部为执业律师,具有相应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基本素质和服务能力,还有一些是本地执业时间长、经验丰富、政治觉悟高的老律师,完全能够胜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要求。

    根据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要求,为适应我区高质量发展,打造法治政府的需要,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也就必须要推陈出新,以更合理有效的姿态全程参与到政府部门的相关重大行政决策于重大项目实施中去,发挥律师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中对于区政府的一些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实施中,缺少法律顾问的参与,全程参与法律服务基本没有。

    区政府的主要工作涵盖了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政府工程项目、政府投融资项目的管理与实施。这些工作的具体实施中都要涉及到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涉及的法律领域较为广泛,适用的法规较多,只有让顾问律师全程参与到相关项目的实施中,法律顾问才可能对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确保相关重大项目工作依法快速推进,确保政府依法行政,确保维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

    因此建议:尽快建立区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实施法律服务的机制,维护律师服务应有的独立性,为顾问律师全程参与、定向服务有关政府法律事务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发挥顾问律师积极协助、有效处理群体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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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TA0135号提案的答复

冯健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区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实施法律服务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施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全流程法律服务

    施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全流程法律服务,即律师接受行政决策机关或者监督机关的委托,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晋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晋城市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等重点工作安排,协助行政机关履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各项法定程序,对重大决策行为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审查、评议。具体包括:根据行政机关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需求,协助行政机关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工作开展具体计划;协助承办单位启动决策程序,并就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进行科学论证、分析,拟定决策草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协助承办单位处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助行政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进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包括起草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采纳情况及理由,并就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程序、发布形式等问题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提供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法律服务,全程参与听证程序各环节,并就听证程序、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听证参加人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对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提供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程序法律服务;就已经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实施后评估法律服务,并协助行政机关就相关业务建立归档制度。

    二、加强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制度建设

    一是要要选聘有权威、专业性强的专家律师专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全过程合法性审查任务。二是要明确工作职责与范围,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与工作细则。包括事前服务即就行政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等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行政机关拟定决策草案; 事中服务即针对行政决策机关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提供服务和指导,目的重在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 事后审查重在落实责任,督促改正。要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如规定政府法律顾问接收内部文件的办法、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的时限以及政府法律顾问会议制度等细化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工作的流程。三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责任追究机制,既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尽职免责,又避免政府法律顾问对待工作出现严重漏洞,同时使政府法律顾问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时保持职业操守,保证工作质量。

    三、健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保障体系

    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工作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保障其权利:首先要加强政府及工作部门对于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理解与重视,保证政府法律顾问的地位和制度的有效运行。其次要保障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提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配合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在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及工作办法的时,采纳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与建议,并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在工作时发表法律意见的独立性。再者要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施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单独支付报酬,根据审查业务的工作量、工作难度进行预测,综合考虑实际经费情况,审查内容、时限、方式、人员配置,审查后续服务等因素拟定付费办法,使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经费得到财政支持,使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良好运行促进法治良好建设。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的奖励、表彰制度,对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继续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贡献起到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