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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TA01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6-28 发布机构: 城区司法局

    法治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区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为重点,以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保障,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民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全区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普法工作有序推进。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普法工作的责任意识有待提高。当前普法工作主要由各级党政机关进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较少,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专业人员参与普法工作不够。一些单位和部门对普法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落实力度还需继续加强。一些领导干部还存在法治意识不强,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够等问题。
  2、普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协调不畅。一是组织协调职能发挥不够,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普法工作局面还没有真正形成。二是考核奖惩的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目前普法工作考核在年度综合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低、权重较小,考核奖惩落实力度不够,难以引起镇(街道)和基层部门单位重视。
  3、普法工作的覆盖范围不够均衡。普法工作在全区范围内还不够均衡,基层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普法组织难、参与率低,普法工作难以全面覆盖。在某些基层社区法治宣传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4、普法工作的方式方法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手段落后,新媒体运用未能形成广泛影响力。普法宣传还是停留在街上宣传、办板报、专栏等形式上,影响小,效果差。建设“互联网+”法治宣传阵地不足,利用网站、微信等新载体数量有限,无法实现普法平台上下衔接、左右互动。
  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工作落实。继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按年度制定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促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加强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以案例教育为主,加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加强全体公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凝聚普法合力。加强党对全民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大普法”格局。落实好各级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及领导干部讲法制度,完善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村(居)民等各类群体的学法制度和普法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等办法,确保各个层面的学法用法活动向纵深开展,使普法工作从部署安排、开展落实、检查督促到总结考核、激励奖惩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运行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的专业优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制度优势,为各类决策实施把好法律关。坚持以案说法,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把案件审理、执法行为、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使广大群众在案例剖析中感受法律正义、领悟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
  三、优化普法资源,增强普法实效。一是要提高普法活动频率。适当增加普法信息推送,并向群众提供各类法律书籍、读本,为群众学法提供便利。二是狠抓重点,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开设好法治教育课程,利用开学季、知识产权周、“4·15”等重大时间节点,与学生面对面宣传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通过开展法治讲座、主题演讲、模拟法庭、主题班会和现场宣传活动等,引导青少年养成守法习惯,成长为知法守纪的好公民。
  四、加大宣传力度,构建普法矩阵。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辨别能力,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基层群众普法,利用好法律调解室,以身边的事说法析理,以针对性提高实效性。运用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引导他们不仅要做好村(居)委的法律顾问,更要做好广大群众的法律顾问,积极为广大群众解答法律疑难,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要在现有的普法形式上,突出文化普法和公益普法,不断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建成多元化、更新颖的普法网络。要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更新充实普法内容,加强以案释法和舆论引导,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推动普法工作更加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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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TA0145号提案的答复

王慧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普法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全民普法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精准普法,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广泛营造法治氛围。

1.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开学季、“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日,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广泛营造法治氛围。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根据学校撤并情况,为61所中小学校调整法治副校长,发动法治副校长走进课堂,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已开展各类活动130余场。大力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积极参加全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法》《人民调解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书籍及纪念品800余册(份),解答法律咨询1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欢迎。在白马禅寺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国家安全教育专题讲座,30个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部分白马禅寺信众参加了活动,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爱国意识。

2.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利用微信群推进精准普法,全面推行“1+4+1”工作法(“1”即法律顾问这一支队伍,“4”即每天一信息、每周一视频、每月一主题、每季一讲座这四项重点任务,“1”即年度考核这一重要手段),推动精准普法规范运行、深入人心。目前,已畅通区司法局、8个司法所、134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789个网格4级通道,覆盖全区一镇七街道、精准连接50余万居民群众,推送各种法治宣传信息400余条。

  同时,注重选择“以案普法”类信息、视频进行推送,案例结合热点、贴近生活,如:电影《第二十条》上映期间推送《“法不能向不法低头”!从电影《第二十条》看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春节期间推送《买不到返程车票不能按时上班,算旷工吗?》《【以案普法】围观烟花时眼镜遭烟花坠落物击伤,责任谁担?》等,“五一”小长假期间推送《出境旅游,这些东西不能碰》《【以案普法】5年状告15家用人单位!劳动碰瓷要不得》等。
  3.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区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维护。定期维护吴王山法治文化广场,对版面内容进行更新。发挥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主阵地作用,安排全区61所中小学校轮流进行参观。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图书室(角)等法治文化阵地,134个村社区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今年以来,在凤凰山矿社区建设法治文化广场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