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区目前处于帮教期内的安置帮教对象有584名,解除矫正人数为17人,监所释放人数为567人。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核查,及时反馈。强化对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逐项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反馈工作,线上线下相结合,完善与监狱、公安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信息核查率达到100%。
二是衔接安置,一人一档。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会同其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做好无缝衔接,落实好衔接安置工作,建立安置帮教档案。
三是逐一排查,加强帮教。由刑满释放人员户籍地的司法所、街道负责人、志愿者、社区党员干部共同组成帮扶小组,动态摸排辖区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因地制宜实行“多对一”的结对帮扶。坚持做到人数清、情况明,确保无极端案事件发生和重点人群稳控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安置帮教对象人数多、数量大,人户分离双列管情况较多,不利于日常帮教,安置帮教对象流动性强,思想动态难以掌握。
例:安置帮教对象心理调适难。部分安置帮教对象存在戒备心理,不愿配合,拒绝工作人员上门或电话以及其他联系方式。部分安置帮教对象认为,自己已经“服完刑了”,属于国家正常公民,不需要教育帮扶,自己有自己的生活保障,司法所的帮教反而对他造成困扰,甚至明确表示不愿配合到所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司法所只能联合村(社区)、家属、派出所组成的安置帮教团队对其进行政策法律宣传。
二是安置帮教工作职能仅为安置帮扶,部分刑满释放人员不能自觉到所接受帮教,对个别失联安置帮教对象,司法所只能采取通报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的措施。
三是安置帮教对象就业困难。许多安置帮教对象缺乏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加上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敏感,使得他们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劣势地位。
例:东街辖区内有安置帮教对象年龄较大,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曾连续多次因盗窃等原因入狱,几次出狱后均由司法局联合街道办事处给予一定的物资保障,然而每次即使得到临时救助,他仍无法找到长期工作,救助到期后便再次陷入“无业、无房、无收入”的困境,再次盗窃再次犯罪。
开发区司法所向安置帮教对象普及安置帮教及基地就业相关政策,为安置帮教对象提供安置帮教基地内就业岗位信息。安置帮教对象刘某到司法所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向司法所表达其本人在基地就业的意愿。经司法局与安置帮教基地协调,最终安置刘某在基地内就业,目前工作生活状态较为稳定。
虽然基地一定程度缓解了部分安置帮教对象的就业生存压力,但多数安置帮教对象仍存在技能缺乏、专业不足、积极性不高等就业问题,是安置帮教对象融入社会面临的难题。
四、下一步举措
一是持续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平安工程、重点工程抓紧抓实,建立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帮扶体系,联合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将基地作为解决安置帮教对象就业安置和生活出路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
二是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人社、各镇(街道)等部门联系,形成安置帮教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加强日常走访,做到“不缺位”。结合实际情况最大程度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行为动向和思想动态等。
三是利用好安置帮教系统加强与监狱的对接,妥善完成安置帮教对象的核查、衔接、安置等工作,全面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进一步细化安置帮教工作流程,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