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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司法局关于再次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31 发布机构: 城区司法局

为推进我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再次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阶段开展情况

我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于今年5月开始,但截止目前,征集到的有效问题线索无法满足当前专项行动的实际需要,导致难以全面、精准地发现涉企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影响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为切实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企业与广大群众再次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二、线索征集范围

2024年以来,晋城市城区行政执法单位对企业实施的下列违规执法行为,均可进行投诉举报:

(一)乱收费行为。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收费项目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行为。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行为。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行为。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行为。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行为。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行为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以及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线索反映方式

(一)电子邮箱举报。将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xzzfzh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涉企执法问题线索”)。

(二)电话举报。晋城市城区司法局举报电话0356-2057705。

(三)来信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山西省晋城市泽州路2551号晋城市城区司法局(邮编:048000)。

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按照附件表格格式反映问题线索。反映问题线索应当实名,并提供反映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严格予以保障。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由原受理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四)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如在投诉举报过程中存在不实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诚邀企业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附件:

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填写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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