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质量,11月13日,晋城市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全区一类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教育。
本次集中教育着重学习《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一类社区矫正对象考核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外出请销假相关条款,并结合近期来我区典型案例,依据法律法规,向社区矫正对象阐明不遵守监督管理规定、重新再犯罪的严重后果。受到警告训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现身说法,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牢记监督管理规定,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认识,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