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上庄街道某村的李甲(化名),在本村一果园打零工,2023年8月5日,李甲到果园上班时,在进入果园后,被果园老板张乙(化名)养在果园里的两只狗咬伤,导致全身大小伤口10余处,后李甲被送至医院救治,因伤情比较严重,先后辗转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晋城市人民医院、郑州市郑大一附院进行治疗,期间共产生医疗费用等共计十余万元。因李甲手臂活动困难,现仍在康复治疗中。
后受害方李甲来到了西上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陈述事情经过,申请进行调处。通过询问和调查,调委会得知饲养人张乙已支付了11余万元医疗费用,双方对后续康复治疗费用产生争执。经调委会多次协调,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3月初,西上庄街道启动了“三长会商”机制,由西上庄派出所所长樊志刚、西上庄人民法庭庭长金洁、西上庄司法所所长李凯凯对该起纠纷进行调处。
调解过程中,经过分析归纳,得知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双方责任的划分;二是李甲后续的康复治疗费用应否由张乙支付,应支付多少。
“三长”围绕争议焦点,以解决当事人的实际诉求为落脚点,从法律和政策角度,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安抚了双方情绪,讲清了道德情理,明确了利害关系。
针对受害方李甲诉说自己家庭困难,无力继续支付康复治疗费用的情况,“三长”向其释法析理,引导其珍惜邻里情谊,打开心结,作出一定的让步。针对饲养人张乙对责任划分及后续康复治疗费用应否继续支付的顾虑,“三长”讲解了《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之规定,同时详细询问了解了事情的具体经过。
经过多次的“背对背”、“面对面”调解,在确定了当事人的态度以及了解到双方对于赔偿数额的心理预期与实际情况后,“三长”继续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与意见,以“和为贵”为突破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
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调处,双方当事人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均表示愿意协商妥善解决,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对后续康复治疗费用的支付数额及支付时间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三长会商”有效地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调解职能,将“多个指头”握成一个“拳头”,形成了化解基层纠纷矛盾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