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区“八五”普法规划关于“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的部署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重点学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在加强社会面上宣传的同时,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1.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活动载体,全面开展形式多样民法典学习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营造全社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2.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将民法典列入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学法清单,邀请专家学者,结合自身职能,通过支部会议、座谈讨论、交流心得、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确保民法典的相关条文和法律精神入脑入心,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3.开展“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集中开展“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活动,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不断巩固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责任部门:区司法局)
4.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关于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内容的法律知识竞赛,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责任部门: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教科局)
5.开展线上民法典宣传。全区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应在活动期间发布至少1篇民法典有关内容,及时发布本地本部门民法典宣传工作动态,积极转发“中国普法”“山西司法”“晋城司法”等微信公众号关于民法典的宣传内容。各镇(街道)要积极发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定期向居民微信群推送民法典知识。(责任部门: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6.开展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活动。做好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23 年度推荐评选和 2021 年度复评工作,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区民政局)
7.参加“每日一题”在线答题活动。组织全区干部群众参加“晋城法治宣传每日一题”微信公众号“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在线答题活动,推进“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责任部门: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安排,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宣传月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作为评估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工作督导检查。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整合宣传资源,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三)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民法典为依据,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家规家训制定等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提炼总结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总结于6月15日前报送至邮箱cq_yfzq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