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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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03 发布机构: 城区司法局


2024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区委区政府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区发展大局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一)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区委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中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区委常委会一项年度工作要点。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调整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细则,设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秘书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体系和有序、高效的法治建设运行机制。

)夯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书记、区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学法、区政府常务会讲法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全年中心组、常委会、常务会集中学法31次,举办局长讲法课堂6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2024年,区人大任命的25名领导干部,全部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行了宪法宣誓先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280余人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强化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认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8个镇(街道)、65家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按要求进行了专题述法。将法治建设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大督察整改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考核促提升、以整改促提升,切实提升全区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体系,政府职能加快转变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

(一)推进只进一扇门改革。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应划尽划,已划转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35项。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推进相关部门派驻大厅应进必进,实现16家单位派驻区政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群众办事进一门”“跑一次”“办多事已逐步实现。

(二)推进只到一个窗改革。持续巩固综合受理窗口改革试点成效,将30个窗口压缩为9个,工商登记、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文化娱乐、民生服务等5大类135个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所有业务均实现了综合受理、受审分离,统一出件每个办件时长平均减少了10分钟,有效解决了服务窗口忙闲不均、群众排队等待时间长等问题。

(三)推进一次办多事改革。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准营一件事18一件事上线运行。2024年,线上线下办理一件事”16044件。   

(四)推进事项全程网办按照省市一体化平台切换联动运行部署,梳理完成26家单位的2182个事项。截至2024年底,城区政务服务网实施清单1451项、公共服务724项;依申请六类可网办事项数量1451项、行政许可可网办事项数量852项,行政许可可网办率100%、全程网办率97.79%;电子证照类型127种,电子证照数量70815个。

(五)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梳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52项,持续更新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实施清单,破解了材料不齐不能受理的审批难题,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惠及9381家企业。持续推动电子证照广泛应用,让电子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互认互信、互联互通。全年共推广普及证明查询1100余次。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一)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晋城市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决定与公布、备案审查等流程,切实提高程序规范性。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全年85项常务会议题、98个文件全部经合法性审核

(二)提高依法决策质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54家区直单位、8个镇(街道)聘请法律顾问,全年共提供法律服务576次。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强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实提高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质量,为全区各类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

四、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执法效能全面提升

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健全一单两库建设,录入检查对象91084户,执法人员369人,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2024年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98个,检查市场主体2291户。

(二)推进基层执法改革。对镇(街道)赋权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印发《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向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将镇(街道)执法事项由20项调整至12项,减轻基层执法负担。

(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新申领执法证18人。组织8支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区人社、住建等单位开展培训12场,覆盖3000余人次。区应急管理局对晋城市久建工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案件2个处罚案例在全国互联网+执法系统中被选为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动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处罚,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提高执法水平。

五、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公开职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4年公开政府文件及政策解读50件,答复办理依申请公开21件、市长留言”70件、区长信箱”93件。区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板块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00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2024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9件、政协委员提案174件,办复率100%,得到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

六、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公平正义更加彰显

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一)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充分发挥三长会商调解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调解,深入推进诉调、公调对接,做实、做优、做细多元解纷,形成了化解基层纠纷矛盾的强大合力。推动建设小刘调解室等26个品牌调解室,推进诉前调解在135个村(社区)全覆盖。2024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17件,调处317件,把矛盾尽早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

(二)推进行政争议化解权威高效。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落实新《行政复议法》确立的繁简分流原则,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做到简案快办。复议机关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类型的行政行为零容忍,直接确定违法并限期履行,尽量采取简易程序审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采取多次征询当事人意见、召开听证会、听取专家意见、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等措施,保证行政复议办案权威、公正。2024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8件,结案72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及时履行生效裁判。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7件,负责人出庭应诉17次,出庭应诉率100%

(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实施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7593人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05件,代写法律文书69件,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推动优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52村(社区)法律顾问为134个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3166次(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纵深推进八五普法,举办法治讲座458场,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建设更新法治文化阵地4处。用好194名普法骨干、542名法律明白人、789名网格员三支队伍,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962场,推送普法视频、信息630余条,覆盖群众50余万人。

七、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一是部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还需再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思想,依法行政意识仍有待提高二是重点工作推进力度还需再加大乡镇执法体制改革仍存在体制机制障碍,需加大力度沟通协调,破除壁垒,确保乡镇执法放得下”“接得住三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需再加强。部分法治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导致上级安排部署在实际执行中打了折扣。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长远的眼光、更加扎实的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城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是继续引深学习贯彻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本职抓好贯彻落实,以担当尽责的实际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体系认真落实《晋城市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机制、跟踪反馈机制、决策后评估机制,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

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产权执法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