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现将晋城市城区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区司法局未收到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报送区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