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ccq.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920号,电话:0356-2196359,电子邮箱:cqgsbgs309@126.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坚持讲好监管故事,全年,我局共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各类信息931条,于晋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市场监管局栏目发布信息79条(其中,部门工作信息50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9条),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发布信息420条(其中,国家级媒体10篇,省级媒体142篇,市级媒体137篇,区级媒体131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我局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日常管理,确保应公开公示的信息及时上网。严格按照我局出台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机制,确保所发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以打造全区一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目标,不断强化日常管理,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走向深入。目前,我局拥有微信平台公众号一个——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创设有市场监管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公众号每周保持3次以上更新频率,市场监管局栏目下设“部门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两个栏目(“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下设标准目录、公开内容两个个栏目),对全局日常工作、食品抽检、食品药品监管等信息进行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精神,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亮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为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相关制度,主动公开的信息、文件,一律由职能股室起草,并交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由局办公室、融媒体进行审校,经局长审核后在相关媒体发布。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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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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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市场监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主动性还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覆盖面还有待扩大。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上网公开,做到不延误、不遗漏;二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内容覆盖面,除主动公开的文件外,对公众具有指导意义的信息纳入公开范围,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