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城市城区消费者协会

发布日期: 2020-11-05 发布机构: 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名称:晋城市城区消费者协会

办公时间:7月-9月: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次年7月: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地址: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920号

职    能: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或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调解纠纷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合法、合理、公平,在积极听取有关责任方意见的前提下进行调解;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对不属于所管辖区范围投诉的事项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向有管辖权的单位投诉,或移交上一级管理机关;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管;接取并处理上级及有关部门转办的投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