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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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TA00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6-16 发布机构: 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张丽、李敏芳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强化校园周边“三无”食品监管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们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心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针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近期开展的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办理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答复如下:

一、 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提案提出的校园周边小卖部、流动摊贩销售“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问题,2025年以来,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强化专项整治,严查“三无”产品

我局将校园周边列为重点监管区域,组织执法力量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便利店、文具店、小餐饮等开展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查验经营资质、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标签标识。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好源头管控关。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流通经营主体64余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7个;移送市局执法队相关食品类案件4起,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2、强化监督抽检,发挥技术支撑

按照年度抽检计划,加强对学校食堂、周边经营主体食品、学生用品的抽检力度,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等,移送市局执法队立案查处。

3、强化联合执法,实施综合治理

针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打游击”、难取缔的问题,我局联合城管、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共同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相关问题。

4、强化宣传引导,构建共治格局

坚持“执法+普法”同步进行。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市场监管开放日活动,工作人员为凤鸣小学学生讲解了学生文具和儿童玩具挑选指南以及如何辨别“三无”食品以及侵权假冒商品,引导学生拒绝食用高盐高糖高脂以及“三无”食品。在校园周边显著位置公示12345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师生、家长积极举报,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具有流动性强、反复性大的特点,特别是部分无固定场所的摊贩,在监管力量薄弱时段(如下午放学后)依然存在回潮现象,这仍是城市管理局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下一步工作的攻坚重点。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您们的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持续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1、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监管力度

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检查力度,对销售“三无”食品的商户实行“零容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严查向未成年人售酒、销售明显违反公序良俗设计包装食品、“三无”食品等行为。

2、深化“疏堵结合”管理

配合城管、教育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引导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进行备案登记,进入指定区域经营,并要求悬挂健康证和备案卡,变“全面围堵”为“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小摊贩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依据即将出台的晋城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小摊贩管理工作办法》,健全部门联动、快速处置、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小摊贩主体责任意识与市民食品安全意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筑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好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