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邢春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借鉴胖东来模式,让居民吃上放心食品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城区市场监管局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示等方面采取措施,与各食品经营主体、消费者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把主体资质,食品经营单位及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从业人员需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严把食材准入,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按规定索取有效证明及票据一是供货方资质证明和购货凭证;二是生猪肉“两证两章”和牛羊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三是进口肉类索取并留存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
严把加工制作,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在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强化日常监管,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风险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纠正和化解。
对重点领域专项检查,成立“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工作领导组,召开5次工作推进会,开展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检查生产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共计排查660家次,发现风险隐患1007条,已全部完成整改;餐饮流通环节980家,共发现问题2039个,已全部督促及时整改和限期整改。对辖区内散装熟肉制品,面制品、坚果和炒货开展专项抽检,共计抽检49家101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均合格。
督促辖区内两家农批市场按要求和时限完成快检室升级改造任务,目前农批市场快检共计完成18883批次。
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示
区市场监管局每年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文件要求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根据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晋市市监[2025]14号)文件,2025年4月2日印发了《2025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我区计划抽检1626批次,其中普通食品774批次,食用农产品852批次。2025年第1期至第5期抽检内容及结果均公布于政府信息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第1期抽取17大类食品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第2期抽取15个大类食品81批次样品,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第3期抽取10个大类食品101批次样品,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第4期抽取24大类食品186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8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第5期抽取12个大类食品106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0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后续我局将持续进行抽检工作并将结果公示。
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面向群众发布《关于征集外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同时充分发挥“12345”等举报投诉平台作用,鼓励群众积极提供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线索,加强舆情监测;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城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宣传力度,落实食品经营单位及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点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