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师红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规划便民市场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便民市场是群众日常生活购物的主要场所之一,为构建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城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了如下主要措施:
一、健全监管体系,落实主体责任
城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行政指导、宣传引导、主体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方式”的组合措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属地”和“监管”三大责任,持续凝聚全区食品安全整治合力。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扎实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通过发布食品安全提醒告诫书、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对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引导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价格行为自律,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食品安全方面,城区市场监管局强化监管,严查快处,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共计排查512家次,发现风险隐患720条,已全部完成整改;2025年4月28日-30日对辖区内散装熟肉制品,面制品、坚果和炒货开展专项抽检,共计抽检49家101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均合格。督促辖区内两家农批市场按要求和时限完成快检室升级改造任务,目前农批市场快检共计完成18883批次。
产品质量方面,根据省、市工作安排以及当下群众关注的热点产品和易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工业产品,科学制定全区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有序安排全年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抽检农资10批次、建材16批次、成品油59批次、燃气具及配件15批次、儿童学生用品19批次,保温材料抽检3批,电动自行车抽检15批、消防产品9批,共146批次,其中发现1批次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不合格,其他产品抽检全部合格。已将抽检不合格案件线索移交执法机构进行立案查处。
价格监管方面,城区市场监管局在各传统节假日前后深入辖区内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对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商品开展检查,重点查看商品和服务是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签内容是否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是否存在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迹象。督促经营者销售商品时于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或电子网络等方式,注明商品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健全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对辖区内市场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行动,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风险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纠正和化解;持续对各类产品开展质量检查,并及时公示抽检结果,扎实开展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质量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通过发放价格宣传海报、规范价格行为提示等方式,对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引导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行为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45”等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诉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