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红霞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推进我区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登记的市场主体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营业执照发放后,我局依法对家政中介公司的经营行为合规性实施监管,通过以下措施强化对家政中介公司的约束:
一、经营场所与登记信息一致性核查。我局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检查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住所是否一致,对“查无下落”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信用监管与联合惩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等信息,对失信家政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提案对于规范企业治理、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价值,我们深表认同并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