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领域
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区直各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和工作实际,依据各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涉及共同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在征求各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后,制定了《晋城市城区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检查
联合抽查计划共涉及抽查任务25项。任务发起部门为组织部门,负责任务的发起、监管对象的抽取,任务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各自进行执法人员的匹配。各任务执行部门抽取的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发起部门的执法人员为组长。组长负责本次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其他组员应当按照组长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任务发起部门组织参与部门现场检查及检查结果的录入与公示。
二、检查对象、时间及内容
任务发起部门根据具体任务确定检查对象,并将检查对象数据推送到参与检查部门共享并确认。任务检查时间及内容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为准。(详见附件)
三、检查流程
(一)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部门监管特点和监管任务需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系统)“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建设工作,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分类准确、覆盖全面、更新及时。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必须包含部门联合抽查任务的全部检查对象。
(二)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在发起任务之前,发起部门和参与各部门要确认本次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是否在平台录入各自的监管对象名录库,对应的检查事项是否录入平台。发起部门按照操作手册,将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的比例和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选定联查部门以及各部门的检查事项清单,抽取检查对象,并派发任务至各参与部门。
(三)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管理员在平台领取任务,进行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将任务派发至执法检查人员。
(四)开展现场检查。各部门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发起部门为组长单位。组长负责本次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其他组员应当按照组长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各部门严格按照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进行。任务发起部门与参与部门协商确定检查时间,联合完成抽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五)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执法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山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结果一经录入,不得随意修改。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向社会公示。
(六)后续处理和检查结果运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深入调查,依法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负责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防止监管脱节。强化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强化业务培训,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研究完善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新思路、新办法,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任务发起部门,配合部门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密切协作。要高度重视检查结果录入工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
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偲
联系电话:0356-2196486
附件: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