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晋市竞争联办〔2024〕2号)文件要求,晋城市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为有效做好全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城市竞争联办〔2024〕4号)文件。
按照文件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对照清理范围和重点,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审查标准,逐项研究分析相关政策措施,认真做好清理工作,确保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此次清理的范围区人民政府及其各成员单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重点对2021年1月——2023年12月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经统计,成员单位共26家,共梳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131件,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问题的政策措施24件,现已全部废止。
区联席办将切实发挥联席会议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实施深度清理工作,推动形成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推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晋城市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