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06 发布机构: 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认真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不断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成效和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上下协调、牵头落实,各股(室)、所、队、中心、协会负责人分工协作、通力配合,推动形成“党组牵头、分级负责、股所联动、全局参与”的工作格局,拧紧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链条。

(二)注重法治学习,加强普法宣传。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精准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内容固化到“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云课堂”等学习阵地,在学习中中强化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筑牢法治根基,持续转化为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的生动实践。二是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在第一位,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股(室)、所、队等为单位,开展“每月一法”大学习,举办了13期“市场监管大讲堂”,参加了27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提升了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积极关注市场监管沙龙等微信公众号刊登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疑难案件讨论、最新执法动态发布,开展执法和监管经验交流、探讨等活动,开阔了学法思路,拓宽了法治视野,全面提升了监管干部依法行政的业务水平。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日常履职过程,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法任务。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时间节点,在全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民法典、知识产权、计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彩页2万余份,扩大了法治宣传覆盖面。

(三)落实“三项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依程序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国家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应当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20多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分配给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设立了询问室,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统一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检查并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按照《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对办理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制定了《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工作规程》,《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制度》,用制度的形式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的范围、参加人员及程序,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案件质量,保证了重大、复杂案件的公平公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为本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代理接受法律咨询17次,现场提供法律服务5次,出具法律意见书7份,共审核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545件,67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省局、市局制定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规范经营行为,161件案件采取不予处罚措施

(四)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企业干扰。2023年,积极组织全区20个成员单位部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了“一单两库”建设,双随机监管平台录入检查对象91084户,369名执法人员录入执法人员库,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55个,检查市场主体541户,本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40个,检查1321户。

(五)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聚焦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执法,重点开展养老诈骗、食品安全、假劣药品、产品质量、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教育收费、公用事业服务行业价格等价格监管。强化消费环境建设,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质量强区”等创建工作。2023年,以民生领域查办“铁拳”行动为契机,共查办案件667件,罚没款209.74万元,其中涉及“三大安全”案件440件,占查获案件总数的66%。

(六)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检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认真办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23年,共办理检察建议4件,司法建议2件。同时,举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29次,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及质证意见,客观公正的提出听证意见,为办案单位、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供参考。二是加强行刑衔接。主动与检察院、公安部门建立了双向联动协作机制,打通了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保障了案件的快查快处快办。2023年在行政执法中,共有3件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办理。三是抓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3年参加行政复议案件16件,5件复议机关作出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书,4件申请人撤回了复议申请,4件经复议机关调解,3件正在审理中。

(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化解消费纠纷。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为抓手,成立全市第一家电商平台“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7378件,办结7097件,办结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38万元。健全诉求快速解决绿色通道机制,开展就地就近提供和解、咨询、宣传等服务,精心培育授权并实际运用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服务站(ODR)278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61家。

(八)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网上监督。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互联网+”监管的规定,所有的执法检查和行政行为数据全部录入了“互联网+”监管平台,方便社会监督。2023年共在平台上录入执法信息45009条。二是实行特种设备电子身份证“二维码”精准管理,目前已使用单位601家,在用特种设备4459台(套),基本实现全区在用特种设备“身份证”全覆盖。三是率先建立了智慧化“明厨亮灶”监管系统,平台接入78家餐饮单位,包括65所学校、4家养老机构、9家承接重要活动的大型餐饮企业,利用平台智慧监管功能,实现了实时监控、双向对讲、预警告警、食材溯源等功能,有效保障了全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四是搭建“集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重点覆盖了11个集贸市场54个主干次道和重点区域,实现了对集贸市场动态的实时监管。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明确法治建设责任和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面重点工作安排,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两次,形成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的工作格局。二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依法治理决策部署情况等五项内容,严格按照市场监管工作需要定岗定责,坚持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管理,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激发了广大监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一是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执法人员少,运用法治手段处理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亟待加强。二是监管难度增大。城区作为全市经济中心,市场主体体量居全市之首。消费投诉多、市场监管面临的压力大,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和风险增加。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夯实业务知识根基。加强与区直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业务指导机制,合力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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