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认真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不断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成效和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所、队负责人分工协作,形成了“党组牵头、分管负责、股所联动、全局参与”的工作格局,凝聚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法治学习,开展普法宣传。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内容固化到“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云课堂”等学习阵地,迅速将理论转化为市监干部履职尽责的具体行动,在监管实践中强化了法治思维,筑牢法治根基。二是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在第一位,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股(室)、所、队等为单位,开展“每月一法”大学习,举办了八期“市场监管大讲堂”,提升了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积极关注市场监管沙龙等微信公众号刊登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疑难案件讨论、最新执法动态发布,开展执法和监管经验交流、探讨等活动。同时,邀请市局执法办案能手授课,讲解行政执法实务,开阔干部职工学法思路、学法视野。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日常履职过程,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法任务。在全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围绕重点工作内容、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计量日、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宪法日等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彩页1万余份。
(三)落实“三项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严格按照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依程序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国家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应当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20多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分配给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设立了询问室,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统一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检查并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按照《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对办理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2022年以来,共审核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58件。制定了《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工作规程》,用制度的形式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的范围、参加人员及程序,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案件质量,保证了重大、复杂案件的公平公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为本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2022年以来,法律顾问代理接受法律咨询19次,现场提供法律服务5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份。45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四)严格执法履职,包容审慎监管。一是聚焦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执法,重点开展养老诈骗、食品安全、假劣药品、产品质量、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教育收费、公用事业服务行业价格等价格监管。强化消费环境建设,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质量强区”等创建工作。2022年以来,共查办行政处罚案件455件,其中涉及“三大安全”案件329件,占查获案件总数的72%。二是严格落实省局、市局制定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规范经营行为。2022年以来,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16件。
(五)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检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认真办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共办理检察建议6件,司法建议6件,同时,举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13次,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及质证意见,客观公正的提出听证意见,为办案单位、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供参考。二是加强行刑衔接。主动与检察院、公安部门建立了双向联动协作机制,打通了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保障了案件的快查快处快办。2022年在行政执法中,共有3件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办理。三是抓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2年,共参加行政复议案件10件,5件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书,2件申请人撤回了复议申请,1件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1件复议机关调解,1件复议机关作出了撤销我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六)坚持法治建设,助推争先创优。一是全力服务市场主体。采用电话咨询、电话指导、日常监管上门服务为市场主体年报提供指导,全局人员包干企业年报工作,完成企业年报14402户,年报公示率100%,居全市前列。二是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党员包干齐上阵,出台《促进市场主体倍增16条工作措施》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实施方案》,创新实施“四个一批”工作机制,个体工商户净增13453户,居全市前列。三是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2年,积极组织全区20个成员单位部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了“一单两库”建设,双随机监管平台录入检查对象65386户,356名执法人员录入执法人员库,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36个,检查市场主体138户,本局双随机抽查任务49个,检查1477户。四是创优服务效能。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与管理水平,截至第三季度,全区商标申请量752件,注册量672件,有效注册量累计4904件。全区有效发明专利399件,继续保持全市领先优优势。维护消费者根本权益,不断创优消费维权服务效能,累计受理投诉举报57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0万元,开展“美丽晋城·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确定了319户诚信经营单位,为进一步引领诚信守法经营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明确法治建设责任和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面重点工作安排,局党委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两次,形成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的工作格局。二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依法治理决策部署情况等五项内容,严格按照市场监管工作需要定岗定责,坚持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管理,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激发了广大监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一是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执法人员少,运用法治手段处理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亟待加强。二是监管难度增大。城区作为全市经济中心,市场主体体量居全市之首。消费投诉多、市场监管面临的压力大,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和风险增加。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夯实业务知识根基。加强与区直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业务指导机制,合力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