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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做好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07
发布机构:
城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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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缴费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今年我区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政策,资金发放方式在
"免申即享"基础上增加了企业确认环节。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的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根据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
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和企业申领两种经办模式。"免申即享"是利用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企业进行批量核定,信息系统将符合政策的企业推送到失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经企业确认申领后进行发放。
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在网上经办平台确认申领。此项政策实施期限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对于在政策实施期内未确认的企业,视同企业放弃。因此,提醒各参保缴费企业及时开通网上经办平台并确认申领,以免错失该项惠企稳岗好政策。
咨询电话:
0356-2183989
晋城市城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