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美丽休闲乡村评选的通知
南村镇、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山西美丽休闲乡村评选的通知》(晋农办产发[2021]89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山西美丽休闲乡村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山西美丽休闲乡村”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依托种养业、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和人居环境等优势,发掘新功能新价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功能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利益联结机制紧密,改造提升乡村休闲旅游旅居业,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特色优势明显。自然环境优美,生态资源丰富,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产业特色突出,生产生态生活资源得以整合,农业生产功能与休闲功能有机结合,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乡村休闲旅游旅居业联农带农作用突出。
(二)服务设施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学等休闲旅游旅居要素聚集,观光、餐饮、住宿、体验、康养、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功能齐全。结合自然生态文化特色资源,合理利用闲置农房村舍等发展乡村特色民居、精品民宿。村容村貌整洁,乡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三)乡风民俗良好。制定了村规民约,农耕文明、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发展,民风淳朴,社会和谐;村民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热情好客、诚实守信。近3年无群体性上访和恶性治安案件发生,无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品牌效应明显。在全省知名度、美誉度以及游客满意度较高,具有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优势和口口相传的乡土符号,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带动作用强。已成为中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的培训实训基地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一)村级申请。申请村对照具体推荐条件,在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填写《2021年山西美丽休闲乡村申请表》3份(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区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申请村进行审核,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并于5月24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材料)。
(三)市级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名单排序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和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确定“山西美丽休闲乡村”,并从中遴选上报农业农村部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标准、从优遴选,确保推荐的村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强指导服务。引导资源要素向示范区聚焦,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
(三)加强宣传推介。通过“山西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树立一批典型、探索一批模式、打造一批品牌、带富一方百姓,营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马冰华
联系电话:2058756
邮 箱:cqxnb@126.com
晋城市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