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的条件
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持有城区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城区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均可申请低保。
困难人员申请条件: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本科、大专、中专学校因学费或因病刚性支出费用较大,家庭总收入在扣除刚性支出后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短期内不可能好转的人员(具体参照 《晋城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实施办法》);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 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低保申请的方法
户主或其代理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镇(街道)组织开展入户调查、信息核对后,审核上报区民政部门,由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