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由每人每月63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66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470元。二是城市特困基本生活保障金由每人每月8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8元,农村分散特困基本生活保障金由每人每月5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1元,农村集中特困基本生活保障金由每人每月5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5元,集中特困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425元、850元提高到了188元、470元、9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