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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政策解读(第九期)殡葬惠民政策

发布日期: 2025-11-18 发布机构: 城区民政局

    民政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紧系民心,是社会建设中具有兜底性和基础性的工作,也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举措。城区民政局、城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系列民政政策解读。第九期将为您详细解读殡葬惠民政策,快来看看吧!


殡葬惠民补贴、火化奖励补贴怎么申请

一起来看看


民政政策解读(九)


惠民殡葬补贴

一、惠民殡葬补贴的减免对象有哪些

    惠民殡葬补贴对象为施行火化的晋城市城区户籍城乡居民;在晋城市城区各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晋城市户籍学生;与在晋城市城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驻晋城市城区军(警)部队的现役军人;经区级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

    已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特困供养人员等丧葬补贴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惠民殡葬补贴。

二、惠民殡葬政策为减免对象提供哪几项免费服务?

    1.遗体接运(普通殡仪车,含抬尸、消毒 );
    2.遗体存放(含冷藏、3日内);
    3.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
    4.骨灰寄存(1年);
    5.骨灰盒(价值200元内)。

三、惠民殡葬补贴如何申请

    1.申请: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在市殡仪馆由逝者家属等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需提交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晋城市城区各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晋城市户籍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学校证明;驻晋城市城区军(警)部队的现役军人提交军(警)证件或部队证明;与在晋城市城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交相关缴费证明。申请人还需提交逝者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特困供养人员等丧葬补贴政策的书面承诺。
    2.审核:1)殡仪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2)符合惠民殡葬补贴条件的,建立惠民殡葬服务事项申请审批台账。(3)核对火化证明及费用清单,确认补贴金额。(4)殡仪馆确认无误后直接减免费用。
在晋城市以外的殡仪馆火化但未享受惠民殡葬补贴的我区户籍居民,参照以上程序在区级民政部门申请。

火化奖励补贴


一、火化奖励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火化奖励补贴对象为死亡后施行火化的晋城市城区户籍城乡居民;在晋城市城区各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晋城市户籍学生;与在晋城市城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驻晋城市城区军(警)部队的现役军人;在城乡建设项目中迁坟干尸火化的。
    火化后骨灰装棺再葬或享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丧葬补贴待遇和集中供养特困待遇的,不得享受火化奖励补贴。

二、火化奖励补贴标准是多少

    对逝世后选择火化的,予以4000元一次性奖励补贴。

三、火化奖励补贴如何申请?

    1.申请: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在市殡仪馆由逝者家属等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晋城城区各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晋城市户籍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学校证明;驻晋城市城区军(警)部队的现役军人提交军(警)证件或部队证明;与在晋城市城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交相关缴费证明;城乡建设项目中迁坟干尸无法提交逝者身份证、户口本的,需提交村(居)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申请人还需提交逝者不享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丧葬补贴待遇以及不将骨灰装棺再葬的书面承诺。
    2.审核:(1)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2)符合火化奖励补贴条件的,建立火化奖励补贴事项申请审批台账。(3)市殡仪馆核对火化证明,确认补贴金额。(4)市殡仪馆确认无误后报区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按季核实结算。
    在晋城市以外的殡仪馆火化但未享受火化奖励补贴的我区户籍居民,自火化之日起两年内持异地火化原件凭证等资料,参照以上程序到区级民政部门申请。


    注:本政策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