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民政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民政政策解读(第四期)高龄津贴政策您了解多少

发布日期: 2025-09-23 发布机构: 城区民政局

民政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紧系民心,是社会建设中具有兜底性和基础性的工作,也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举措。城区民政局、城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系列民政政策解读为增进高龄老年人福祉,提高高龄津贴政策知晓度,第四期将为您详细解读高龄津贴政策,快来看一看吧!


什么是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起来看看


民政政策解读(四)


高龄津贴政策


一、什么是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是面向城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一项社会福利政策,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


二、高龄津贴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凡是具有晋城市城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申领高龄津贴。高龄老年人的户籍地和出生日期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身份证为依据。


三、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8089周岁老人

1、非低保户:920//年。其中,1-11月:76//月,12月:84//月。

2、低保户:1640//年。其中,1-11月:136//月,12月:144//月。

(二)90—99周岁老人

1、非低保户:230//月。

2、低保户:270//月。

(三)百岁及以上老年人

不区分低保户非低保户,发放标准为450//月。


四、怎么申请高龄津贴?

(一)首次申请

晋城市城区高龄津贴申请及审核工作依托高龄津贴发放一件事系统进行。

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或首次申报人员可在当月20日前通过晋来办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登录高龄津贴发放一件事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输入老年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银行卡号等信息,完成人脸识别后提交审核。系统将自动调取公安户籍信息、银行数据等进行信息核验,核验无误后,系统自动完成高龄津贴审核工作。

(二)资格认证

对于非首次线上申请的高龄津贴发放对象,需定期通过高龄津贴发放一件事系统进行资格认证。

资格认证周期为6个月,全年分为两个资格认证周期,即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其中,每年1月和7月为集中认证月,津贴发放对象需在当年1月和7月分别完成一次资格认证。如未在1月和7月及时认证,则必须在本认证周期的后续几个月至少完成一次资格认证。

高龄津贴发放一件事系统资格认证功能开放时间为每月1日至20


五、高龄津贴发放时间及发放方式是什么?

(一)发放方式

高龄津贴纳入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实行社会化发放。

为保证老人能够正常领取高龄津贴,老人需提供以本人名义办理的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晋城通(银行卡)。

(二)发放时间

1、符合申报条件的老人自申报通过当月起享受津贴;

2、高龄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每月30日前完成当月津贴发放工作。


六、终止高龄津贴发放的情形由哪些?

高龄津贴发放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变动发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

2.户籍迁出城区范围的。


七、注意事项

1.对于年满80周岁的首次申报人员,自老年人信息登记当月开始计发,因个人未进行信息登记等原因造成高龄津贴不能发放的部分不予补发。

2.对于非首次申报人员,如在本资格认证周期内无认证记录,则高龄津贴暂停发放,待通过认证当月起继续享受补贴,停发的高龄津贴一并予以补发,跨年不补发。如当年度无高龄津贴认证记录,视同放弃享受当年高龄津贴资格。

3.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因去世、户口迁移等原因应取消高龄津贴待遇的,家属或本人应当在老年人死亡或户口迁出15个自然日内主动向其户籍所在村(社区)备案。

4.对于符合取消或停发条件之日起至实际取消或停发期间超发的高龄津贴,由镇(街道)督促村(居)委会告知本人或代理人、法定继承人,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