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我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
近日
晋城市民政局、晋城市财政局
联合下发
《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从2024年1月1日起
◆ 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40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30元;
◆ 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50元;
◆ 同时,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进行了调整。
提标补助资金
将于6月底前
及时、足额发放到
保障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