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民政局

晋城明确!标准提高!

发布日期: 2024-04-03 发布机构: 城区民政局
为全面落实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
进一步做好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月27日
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
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提标后

我市社会散居养育的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从1170元/月·人提高到1320元/月·人


机构集中养育的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从1755元/月·人提高到1975元/月·人 


新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提标资金将于5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